地方政府採行「土地財政」的城市經營策略,其實是一種不可持續的發展策略,難以避免「土地財政依賴症」的產生。這是地方官員在財政壓力、地方競爭及政治錦標賽的驅動下,所採取的「無奈之舉」與「理性行為」。也因此各地方違法徵地呈出不窮,難以遏制,徵地違法成本低於土地財政的收益,受到刑事處分比例相當低,難以產生嚇阻作用。
這種看似理性行為,易陷入惡性循環,難以跳脫「寅吃卯糧」及「掘澤而漁」的治理危機。違法徵地行為類型相當多元與複雜,包括非法徵用土地、以化整為零方式越權審批、土地徵收範圍過寬超出公共利益範疇及侵佔、截留、挪用及壓低補償費等等。
中國政府因採行分稅制造成地方財政壓力,復因地方政府間激烈競爭關係與地方官員政績考核政治錦標賽,導致地方政府採取非常規方式的徵地行為。地方政府藉由「以地生財」創造出巨額的土地財政,已然成為其預算內與預算外財政收入主要來源。
由於分稅制造成財政收支位移效應,及財政轉移支付均等化效果的不足,加深地方政府財政壓力;地方競爭關係中主要以GDP增長為導向,此涉及地方經濟增長與財政收入,這些政績深深影響地方官員未來政治職位升遷。
就此而論,地方政府在徵地過程中應跳脫多重角色扮演,不應既是市場主體,也是公共管理者;不宜兼具運動員與裁判員的身份,應回歸公共利益維護者角色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作者為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