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進程經歷了19日的「超級星期六」下議院表決,雖然通過一項「修正案」,但是塵埃並沒有因此落定。首相強森與歐盟協商的新版《退出協議》並沒有被表決,但也沒有被封殺,而是被送進「靈薄獄」(limbo),繼續等待。強森被迫致函歐盟,請求將原本訂在10月31日的「脫歐大限」延後3個月。
19日下議院表決的同時,上百萬英國民眾湧入首都倫敦街頭,進行「人民表決」(People's Vote)示威,要求所有與英國脫歐(Brexit)相關的決議,都必須交付公民投票;換言之,對脫歐議題進行「二次公投」。
寧可「死在水溝裡」也不會延後脫歐的首相
強森(Boris Johnson)原本信誓旦旦,就算沒有《退出協議》(Withdrawal Agreement),也要在10月31日「萬聖夜」(Halloween)帶領國家脫離歐盟;寧可「死在水溝裡」也不會延後。但形勢比人強,強森在19日發出3封信函,其中一封請求將脫歐大限延至明年1月31日。
— A50 (@A50Challenge) October 19, 2019
第一封致函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請求延後脫歐大限;第二封透過英國駐歐盟大使發出,解釋倫敦當局決策過程;第三封也是寫給圖斯克,指稱「延後大限將傷害英國與歐盟的利益,傷害我們之間的關係。」並強調他仍有信心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相關立法工作。
換言之,第一封信與第三封信相互矛盾;更耐人尋味的是,強森只在第三封信簽名,第一封信則留白。
歐盟願意延後大限,但「無協議脫歐」風險仍在
圖斯克19日表示已收到信函,將與歐盟以及27個成員國(EU27,扣除英國)領導人展開磋商。據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EU27的領導人已達成初步共識,同意延後英國脫歐大限,並在29日舉行臨時峰會。
依據下議院19日以322票對306票通過的「萊特溫修正案」(Letwin Amendment)要求強森政府必須先完成施行《退出協議》的立法工作,才能要求國會表決協議。此舉雖然很可能導致英國無法在10月31日脫歐,但是可以杜絕「無協議脫歐」(no-deal Brexit)重創英國經濟、社會的風險。
當然,如果歐盟拒絕延後大限,下議院也無法在萬聖夜之前通過協議,英國仍將面對無協議脫歐的巨大衝擊。
強森仍未放棄萬聖夜脫歐,快馬加鞭準備法案
據英國媒體報導,強森仍未放棄萬聖夜脫歐的希望,正快馬加鞭準備相關法案,最快周二(22日)就會帶著《退出協議》再次叩關下議院。協議一旦獲得英國下議院與上議院通過,將送交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批准。分析家認為,英國至遲應可在11月30日之前脫歐。
一旦新版協議在英國與歐盟完成立法程序,10月31日晚間11時(台灣時間11月1日凌晨6時),英國將正式脫離歐盟,雙邊關係進入14個月(到2020年12月31日)的過渡期(transition period)。
10月31日之後,英國與歐盟進入14個月的過渡期
這段期間,英國仍將留在歐盟的關稅聯盟(custom union)與單一市場(single market),商品、資本、服務與人員的自由流動( free movement)不受影響;目前在英國居留的歐盟公民以及在歐盟居留的英國公民,權利不受影響;英國繼續負擔歐盟一部分的預算,但是無法參與歐盟決策過程(亦即沒有投票權);英國須支付歐盟約390億英鎊(新台幣1.57兆元)「分手費」。
最樂觀的情況,英國將在這段過渡期內與歐盟締結《自由貿易協定》(FTA)。過渡期結束之後,從2021年1月1日開始,英國一方面確保與歐盟經貿關係繼續順利發展;另一方面正式成為一個完全獨立的經貿實體,可以與任何國家締結F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