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每100個人當中有17個人存在精神障礙,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超1600萬人,這些人面臨匱乏的醫療資源以及維權困境。除此之外,2013年實施的《精神衛生法》未能杜絕用司法判斷取代醫療診斷的「被精神病」現象。
根據中國國家衛健委疾病預防控制局公佈的數據,截至2017年底,全國13.90億人口中精神障礙患者達2億4326萬4千人,總患病率高達17.5%;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超1600萬人,發病率超過1%。
美國費城精神科醫生楊景端曾在西安第四軍醫大學神經精神病學教研室工作,他認為17.5%這一患病率不足以反映實際情況,至少有一倍以上的人沒有被診斷:「因為中國老百姓和醫生對於精神病的認識比較低,醫生關於精神病的教育非常少,有些人有精神病的問題也不去看。」
此外,楊景端說:「中國(醫院)住院的指標比較低,恨不得把你都弄住院了,住的越久越好,有一個經濟收入的問題。西方呢,保險公司付錢,只有在對你(自己)有傷害、對別人有傷害的情況下才住院。」
他還指出,中國的精神病治療用藥副作用大,門診服務的質量較低,而美國各個階層,包括家庭醫生,在精神病上的教育和服務都比較好。
美國的精神病醫師有3萬人左右,心理健康投入達衛生預算的6%。
在中國,精神病患享有的醫療資源普遍不足。國家衛生計生委2017年發佈的數據表明,中國的精神科執業(助理)醫生有2萬7千多人,心理治療師5000余人。《國家衛生計生委2016年度部門決算》顯示,精神病醫院的財政撥款只有公立醫院總投入的大約2%。
一位不願透露身份、長期在中國公共衛生領域工作的NGO人士曾幫助多位精神病患者維權,包括因抑鬱症被公司辭退的員工、因家庭矛盾被家人送往精神病院的人以及被維穩部門強制定性為精神病的維權人士。他告訴自由亞洲電台,自2013年中國《精神衛生法》實施以來,大概有一半的案件得以解決,但是仍然無法杜絕社會歧視,以及用司法診斷取代醫療診斷的「被精神病」現象。
該人士還透露,公共衛生領域的NGO可以為精神病患者提供專業律師、媒體報導以及撰寫調查研究報告,緩解病患孤立無援的局面。但是2014年以來,由於媒體審查以及人權律師受到打壓, NGO的數量和資源大大減少,工作方式也由公開呼籲轉為地下工作。
中國於2013年5月1日實施的《精神衛生法》規定,精神障礙患者的住院治療實現自願原則。自願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患者可以隨時要求出院,醫療機構應當同意。精神障礙的診斷應當由精神科執業醫師作出。此外,精神障礙的鑑定為醫學鑑定,而非司法鑑定。
目前旅居美國的原大陸民營企業家潘錦煒曾於2013年底至2014年初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症而被關押在江陰市第三人民醫院。他回憶,那裡關的人三成多是法輪功修煉者、上訪人員等,每天排隊領的藥會讓腦部半麻醉。裡面有一個被關了14年的流竄犯因為偷竊而被公安局拘捕,該犯人拒絕透露名字後來被轉移到精神病院,時常接受電擊。
潘錦煒說,「每個月都能聽到他電擊時候的嚎叫。什麼叫撕心裂肺?現在跟你講起來 ,我眼睛裡都有淚水。」
楊錦端強調精神科醫生應該堅守職業道德,遠離政治迫害:「精神科醫生作為職業人士,不要去參與政治迫害。有信仰的人可能會得精神病,有精神病的人也會有信仰。但是信仰不是精神病。」
楊景端還提醒,老百姓要注意關注精神體驗和精神障礙之間的界限,當精神問題影響到身體健康、人際關係和職業生涯,並且持續了一段時間的時候,就要及時就醫。同時國家在教育方面應該加大對精神病醫生的投入,精神病治療的課程至少應該佔到醫學院教育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