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兩大黨總統候選人在本次人權提問交白卷,邱伊翎表示,接下來台權會也有準備居住權、集會遊行權、人權公約相關提問予各政黨,「我們都相信人有改變的可能性,期待下個月看到我們的候選人政黨可以積極回答提問。」
迫遷成嚴重問題 台權會提4問
居住權部分,台權會居住權專員余宜家指出,近年迫遷成為嚴重問題,尤其航空城、社子島、竹東三期等地的「系統性製造迫遷」,因此提出以下4問:
1. 是否有意願建立「反迫遷專法」與居住權評估指標,仿照國際標準?
2. 土地開發政策、區段徵收、都市更新等相關法規,有無修法必要?
3. 目前非正規住居許多居民會因為「無權佔有」面臨民事提告,如何在制度上改善這樣的作法?
4. 原住民族居住權議題:台灣超過50%原住民住在城市裡,國家將以什麼政策回應都市原住民的文化權與居住區需求?
批政府近10年持續倒退 台權會對人權公約提3問
人權公約部分,台權會副秘書長施逸翔表示,從2009年至今10年期間,無論國民黨、民進黨執政時期皆曾依據國際公約施行法進行國家報告審查,至今已進行過7次,所有政黨跟總統候選人都應該承諾延續政策,希望未來政府跟國會都要去落實。
施逸翔也說,10年來政府在敏感議題持續倒退,尤其死刑執行爭議遭歐盟多國給予嚴厲批評,台權會認為問題出在台灣缺乏獨立的、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如今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周春米已有相關法案版本,希望能儘快成立可以監督國家政府的機構,關於行政院有打算比照性別平等處成立權處一事,施逸翔也說希望可以趕快落實。而關於人權公約提問,包括:
1. 若當選,是否願意延緒過去推行10年、發展至5部人權公約、4部施行法之重要人權政策?是否願意積極落實專家建議、充分實現各項人權、且保政不會倒退?
2. 是否同意我國應成立一個獨立的、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機構,以及行政用比照性平處成立推動人權兩公約之「人權處」?
3. 當選後是否會在1年內提出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而行動計畫重點與方針是什麼?
集會遊行法30年未變 台權會提3問
集會遊行權部分,台權會法務主任王曦表示,作為倡議團體今天還要問同樣的問題其實是有點難過的,畢竟2008年野草莓運動期間,蔡英文作為在野黨主席時便承諾願意簽下人權白皮書、承諾若有天成為執政黨願意修《集會遊行法》;雖然2016年曾有進行修法,然而在行政機關對於禁制區、強制排除有所堅持情況下,保留相關規定送出委員會後2次朝野協商失敗、法案在立院躺到現在3年過去,現在的《集會遊行法》依然是1988年以來就不變的模樣。對此,台權會提出以下3個問題:
1. 現行《集會遊行法》至1988年法律內容未變,對此是否有意見、是否會進行修正?
2. 台灣警察普遍缺乏法律素養,執行手段常違反比例原則、行動沒有授權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許多現場習慣使用的束帶、驅離程序甚至只是「內規」,且平時警察受訓處理聚會集眾與抗爭的課本內容幾乎從1988年就未曾改變,「他們把街上人民視為影響國家安全的大敵」──對此,是否有改善上述情況的具體計畫?
3. 台灣法律對集會遊行非常不友善,其一係以刑法、行政法規管制抗爭者,諸如妨害公務、侮辱公署、廢棄物清理法、甚至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其二係「許可制」情況下要有合法場地同意文件,若人民希望在公園合法取得路權甚至可能需要付租金,已影響到人民基本權利、違反《憲法》第14條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對集會遊行的保障——對此,是否有通盤檢討、改善集會遊行法對人民不友善之處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