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產權獨立的公寓裡,住戶會希望窗外能看到的是自然的全景,而普羅大眾也有抬頭就能「看山是山」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拉鋸與張力造就了在地的建築標準,就像紐約客對於建築物量體與投影的疑慮,決定了好幾代以來曼哈頓摩天樓的型態。一九一六年,紐約通過「分區管制決議」(Zoning Resolution),內容規定建商必須根據建築物的高度來降低量體,於是代表性的「曼哈頓大廈」(Manhattan Tower)就出現了頂端層層退縮的經典設計,而這也多少讓日照還能抵達路面。不過,溫哥華的垂直設計不是借鏡紐約,而是師法香港,畢竟香港正是一九八○年代大量溫哥華新移民的老家。
在寸土寸金的香港,當年的建商面對人口爆炸,他們想出來的辦法是「卯起來往上疊」。機關行號會一層層濃縮在一個緊繃的街區中,然後上頭再加蓋五、六棟,甚至更多的住宅大廈。有些時候你已經在三十樓了,但看出去還是四處碰壁。所以這個模式要套用在景觀至上的溫哥華,需要一些調整。城市的規畫者把建築物下方的基座從五、六層減少到三、四層,把建蔽率縮小,並且將棟距加大,以便最終形成天際線的建築像高瘦的玻璃片,棟與棟之間還有很多空間。經過這一番調整,幾乎每一棟建築物的居民都可以在視覺上與遠方的自然產生連結,而街上行人的視線也不會完全無縫可鑽。低樓層的基座部分就交由連棟的住宅與商用的營業空間填滿,於是乎街道上仍舊能生氣勃勃,店家與各類機關團體都還是「如火如荼」在辦理業務,這讓溫哥華的生活就像紐約一樣十足便利。
因著這種都市型態的高人氣,加上建商有利可圖所以也很支持,「溫哥華主義」(Vancouverism)一詞於焉誕生。溫哥華主義被複製貼上到聖地牙哥、達拉斯(Dallas)、杜拜,但這些徒子徒孫似乎都沒有抓到祖師爺的精髓。這點可能是因為其他的城市不像溫哥華如此得天獨厚地具有「IMAX」等級的自然景觀,也可能是因為在把稠密的好處給推回公共領域時,別的城市著力不若溫哥華深。
不同於其他城市的對口機關,溫哥華的都市規畫人員在評估新開發案的時候,享有極大的行政裁量權。運用這種權力,他們會拿容積率去跟建商交換,建商可以蓋高一點,但你得把對社區有利的東西給吐出來。高級華廈想多蓋幾層嗎?沒問題,但你得替大家蓋座公園來交換,要不來個廣場、日托中心、社會住宅用地也不賴。透過這種方式來各取所需,溫哥華成功的把變更地目而創造出來的開發利益要回了八成。人口密度可以升高,但同時間社區的生活必定要有好處可撈。結果是市區確實人多了,但居民享有的公共綠地只增不減。身在溫哥華核心的鄰里,你一定能在幾分鐘內走到公園,或繞著溫哥華半島的防波堤與無敵海景。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是設計,讓城市更快樂》。作者為查爾斯‧蒙哥馬利Charles Montgomery。一九六八年出生於北溫哥華,一九九一年畢業於維多利亞大學地理系。他是一位屢獲殊榮的作家,亦是著名的都市規畫師,在加拿大、美國、英國都有開設關於都市規畫的課程,並運用心理學、行為經濟學,建築和都市規畫的專業,與BMW古根漢實驗室和溫哥華博物館合作,致力於社會實驗,幫助城市居民改變彼此以及他們與城市之間的關係。著有《最後的天堂》(The Last Heathen),並以此書獲二○○五年查爾斯‧泰勒獎(Charles Taylor Prize),新書《是設計,讓城市更快樂》獲加拿大羅伯布魯斯(Robert Bruss )房地產書獎,並入選希拉蕊.溫斯頓非文學獎、Shaughnessy Cohen 政治寫作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