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我一早就到立法院一側的青島東路,本想待兩個小時就去上班,結果一直待到了傍晚。忘了是誰在台上發言時,說到歷史會記住讓婚姻平權在台灣通過的人,我身邊的友人突然紅了眼眶,接著是強忍也抑制不住的淚水。我有些驚訝,她平常不是愛哭的人。問她怎麼突然難過了,她說雖然一直都隱隱知道,但近來的風風雨雨,讓她第一次確實地感受到自己在社會上的位置,真切地看見聽見了加諸在自己身上的排斥與歧視。
想了很久,我決定就我目前能說的,來說一些故事。
高一的時候,我第一次發覺自己的一個好朋友喜歡的是同性。在這之前,她曾經因為在我們聊天時不知該怎麼回答一些問題,胡亂掰說自己有喜歡的男生,而當真相大白之後,我曾經嘲笑她這件事,就像任何其他好友之間會有的小小嘲弄,當時不特別覺得有什麼。
我念的高中是在有學生相偕自殺後,校長曾公開說出「我們學校沒有同性戀」的北一女。北一女當然有同性戀,數量我想大概就跟這個社會裡存在的同性戀比例相去不遠,只是在那一方相對單純、柔軟而開明的小小女子園地,接受並承認自己喜歡同性這件事變得容易一些。一群正值青春期的女孩們認真地思考、傾聽彼此,建構自己看世界的方式,校園的圍牆把那個殘酷的世界擋在了門外,一切好像都輕鬆了一些。後來,有更多同學願意展現他們喜歡同性的傾向,包括一個從國小到國中都跟我同校的女孩子。我們從未同班,知道她是因為她總上台領獎又當班長,是班上那個眾多男生傾慕的、聰明又可愛的女孩子。升上高中不久後,她開始蓄極短的頭髮、穿褲裝、交女朋友,我這才明白,這才是她舒服的樣子。
然而即使在相對友善的環境裡,仍有那麼多的掙扎與壓抑。高三時,我無意間發現班上兩個同學在偷偷地戀愛,出於希望他們不要感覺太辛苦的善(ㄐㄧ)意(ㄆㄛˊ),我在課堂間傳紙條給其中一個同學,告訴她其實我知道的,並且覺得這沒什麼,如果有需要傾訴的時候我很樂意借一雙耳朵。但在接下來的半堂課間,兩個女孩的面色鐵青,讓我懊惱自己是否錯了。後來我終於收到回傳的紙條,上面只寫了一句:「佛洛伊德說,這是正常的。」
有一段時間,我是她們當時少數能表露與傾訴的同學之一,我看到的甜蜜、嫉妒與爭吵,與任何其他的情感無異。不同的,是一份直覺性的謹慎、低調與掩飾,而隱藏的對象通常是自己最在乎的人。最常見的,當然就是父母親。有時候甚至是最好的朋友。因為即使只有一點點,我們都不想冒著失去摯愛的危險。
另一個女性好友,從大學起和一個女孩開始交往,每回她騎車去學校接那女孩下課,總得把車停在離學校四條街之外。自始至終,那女孩沒讓身邊任何一個人知道我朋友的存在,甚至連她最形影不離的幾個閨蜜都沒有。她們交往了四年,分手後我的朋友告訴我,她發現自己最終在那女孩的生命裡竟像從來沒有存在過。我曾經為我的朋友感到心痛,但誰能怪那個女孩?那是十多年前社會風氣較現在更為保守的時候,誰有權要求任何人用他自己的人生為賭注,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