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為了讓經濟相對弱勢地區,申請老屋改建過程,能取得足夠的銀行融資,該條例也規定,未來針對民眾自主與經濟弱勢地區發起重建時,若無具實績廠商予以協助導致銀行申貸困難,未來都更基金、住宅基金與新市鎮基金,將提供信用保證,許文龍說,上述三基金額度總計700多億元,額度絕對足夠。
都更條例遭宣告違憲,另立條例處理老舊建築
花敬群表示,《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之所以單獨立法,是因為《都更條例》先前因為遭大法官宣判違憲,內政部方面不希望,立法院未來處理《都更條例》違憲條文部分,在討論都更成就門檻與政府協助都更實施者拆除不同意戶過程,無法在短期內達成共識,導致最迫切需要改建的危險建築錯失改建的契機。
花強調,都更條例違憲部分當然要處理,未來都更條例希望處理都更流程簡化,並且讓獎勵明確化、審議過程簡化,該法在處理「同意都更比率」與強拆議題上,希望不要再落入過去不是單純同意與否的情形,而是後面有完整配套,讓公權力介入正當性提高,也房屋遭強拆民眾居住權獲得妥適照顧,「不是訂一個比率,政府就可以去拆你房子,這是都更過去最大的痛點,所以要用最溫柔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行政院通過版本,對於老屋改建後建蔽率,取消了內政部建議的提高百分之10獎勵版本,改由授權各縣市政府酌予放寬,花敬群表示,之所以授權各縣市政府,主要係因部分老屋基地較小,樓下多有商業使用,現有老舊公寓的建蔽率在6-8成左右,然而納入都市計畫後的建蔽率僅45-50%。
花敬群表示,有些老舊公寓改建後,原住戶希望維持一樓店面使用,有些老舊公寓位在新北三重等地,基地所在位置巷道狹小,過度放寬建蔽,不利於都市空間改造效果與消防需求,若只給予10%建蔽獎勵,實施上將有困難,內政部最後決議授權地方政府個案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