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體育主播傅達仁12月27日在市長官邸表演廳舉行新書《達仁傳奇》發表會及生前追思會。他盼望台灣能通過安樂死立法,讓痛不欲生的人有安樂死的選項。
安樂死事前由病人自己選擇,相當於另一種形式的自殺。一般病人取得安樂死的批准前,需要經過心理及生理醫師評估,並且經過多次申請程序,才能取得安樂死藥劑,程序慎重、冗長。
荷蘭議會在2002年4月1日讓安樂死法令正式生效,成為是世界上第一個有安樂死法律的國家。比利時在同年5月16日跟進,讓安樂死合法。之前澳大利亞及瑞士在個別城市,允許醫師給重病且自願結束生命的病人致命藥品,由病人自己服藥,被動協助自殺。目前允許協助「安樂死」自殺合法化的國家及地區還包括:瑞士、德國、阿爾巴尼亞、哥倫比亞、日本、南美哥倫比亞,以及美國奧勒岡州、佛蒙特州、華盛頓州、新墨西哥州、蒙大拿州以及加州。加拿大政府在今年4月14日提交一項「安樂死」法案,讓議會審議,但排除非外國人在加拿大安樂死。
美國加州未通過安樂死法案前,29歲加州女孩梅納德(Brittany Maynard)為了安樂死,移居奧勒岡州,以便能讓生命尊嚴地結束。哥倫比亞在90年代憲法法庭已經通過了幫助自殺的判決,直到2015年7月才有第一樁安樂死案例。2009年英國知名指揮家攜妻子到瑞士安樂死,雖然妻子罹患晚期癌症,但是先生本人並無絕症,雙雙選擇同時安樂死引發熱議。
絕症病患通常剩下不到6個月的生命,南加州腫瘤科醫學會(Medical Oncology Association)認為,要判斷病患存活期非常困難。也有人認為貧困病患,可能會選擇結束生命減輕家人負擔。加上不少醫師持「我可不是為了殺人才學醫的」的看法,對有些病人選擇安樂死容易,但要醫師替別人做生死決定,需要背負沉重的負擔也不人道。
安寧療護是另外選項
安寧療護是絕症病患的另一項選擇,專欄作家劉屏在他終極關懷名不副實文章裡,提到一位醫師讓他的親人安詳尊嚴走完人生的故事,及一篇流傳很廣『當醫者面對自身死亡』的文章。如果能控制末期疼痛,不但可以避免無效醫療,也可以讓病患自己及家人平安度過最後一段時光,安樂死不一定是最佳選項。
與醫師討論之後,簽署預設醫療指示 (Advance Directive),避免無效急救。
安寧療護的疼痛控制,可以利用藥物如鴉片類、吩坦尼、丁丙諾啡(Buprenorphine)、止痛貼片、口服麻醉劑…、手術如神經阻斷術、或注射局部麻醉劑降低病患的疼痛,讓病患平安度過最後一段有品質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