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譏「法院認證男妓」金溥聰求償200萬,法院判馮光遠罰5000元

2016-12-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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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光遠指金溥聰是男妓,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罰5000元。(資料照,余志偉攝)

馮光遠指金溥聰是男妓,高等法院今天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罰5000元。(資料照,余志偉攝)

作家馮光遠日前指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與前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金溥聰憤而提告,去年2月馮光遠獲判無罪後,指「法院認證男妓」再度挨告。高等法院28日車削一審無罪判決,依公然侮辱罪改判馮光遠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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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光遠2013年在臉書指金溥聰「靠著跟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才當上台灣駐美代表」,並罵金溥聰「人渣」、「爛貨」等,又譏金溥聰「法院認證男妓」,金溥聰再度提告馮光遠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並求償200萬元,5月時一審無罪,而今天二審判決出爐,依公然侮辱罪改判馮光遠5000元。

12月初出庭時,馮光遠稱「馬金體制」是韓國「閨密干政」的男人版,認為金不應參與這麼多重大決策,已嚴重破壞台灣的文官制度,並強調他批評的是馬金關係的特殊性,而非同性戀關係。

當時金溥聰也親自出庭,除自己是異性戀、有家庭,並強調馮光遠要他出櫃造成他與家人受到傷害,並質疑馮光遠拿言論自由作為辱罵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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