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國健署昨(4)日宣告,將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除了將酒吧、夜店及雪茄館列為禁菸場所,也不得吸食電子煙等相關規定,同時打算針對免稅菸品課徵每包20元的健康捐,國健署今(5)天表示,免稅商店販售的菸品,不僅免稅又免課健康捐,嚴重打擊菸害防制「以價制量」宗旨,因此規畫修法。
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今天表示,統計顯示,全年的菸品總量有高達1成是來自免稅商店以及離島免稅商店,嚴重打擊《菸害防制法》的「以價制量」宗旨,而這次修法也刪除免徵文字,對免稅菸品課徵健康福利捐,每包課徵20元健康福利捐,若以1條10包計算,每條將課徵200元健康捐,盼減少吸菸人口。
另外,這次修法還增加了菸品容器的健康警示圖比例,預計要增調85%以上,並禁止以菸品贊助或菸商名義掛名贊助任何活動之方式為廣告、納管電子煙、禁止加味菸等,防止因好奇初嘗而上癮的年輕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