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實上,黨團大黨鞭直選僅是黨中央與黨團間的衝突之一,雙方在許多議題上即有歧異,出現不同調,甚至公開在檯面上爭執。而最嚴重的例子則莫過於洪習會前,雙方就「一中各表」所發生的公開摩擦。而造成黨中央與黨團之間的不和,除前述所說,黨中央試圖透過指派黨團大黨鞭來控制黨團,使得由外部選舉產生的黨團卻受由內部選舉所產生的黨中央指揮外;另一方面,亦由於國民黨團對黨內決策參與的不足。前者的問題在於,黨中央在權威不足的情況之下,仍試圖透過制度權限來控制黨團,並且由於雙方的選民群體不同,使得雙方在訴求自身選民支持的同時,即有可能與另一方發生衝突,因為雙方選民群體的偏好可能不同。後者的問題則在於,由於黨團係外部選舉產生,政策會執行長亦因由黨主席指派而喪失其為黨團發聲的功能,使得黨團立委相當缺乏參與黨內決策的制度化管道,若無身兼黨職,其意見和聲音很難事先就進入黨中央決策之中,造成黨團立委必須透過外界才能將其意見直接傳達給黨中央。
總結來說,國民黨中央透過指派黨團大黨鞭來控制黨團,在黨中央擁有足夠權威時,黨團可能屈服。然當國民黨中央並不具備足夠權威,黨團即可能不再隱忍,與之發生公開不和。因此若黨中央繼續保持控管黨團的思維,透過制度權限來指派政策會執行長(黨團大黨鞭),就會形成黨中央與黨團之間的制度性衝突。所以說,要解決兩造之間的制度性困境,黨中央則應開放黨團大黨鞭直選,尊重黨團自主地位,並且為避免黨團自主後與黨中央貌合神離,應制度化黨團幹部在黨內的地位,例如列入當然中常委,使其能事先參與黨中央決策。
*作者現就讀於台大政研所。過去曾在國民黨文傳會時期,以及投入2016區域立委選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