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看不懂會怪法院」 律師公會:判決書應讓國中生也看得懂

2017-01-1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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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鴻杰認為,人民看不懂判決書,不會怪自己,只會怪法院,因此判決書撰寫,應力求簡明易懂,讓國中畢業生也能看懂。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蔡鴻杰認為,人民看不懂判決書,不會怪自己,只會怪法院,因此判決書撰寫,應力求簡明易懂,讓國中畢業生也能看懂。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蔡鴻杰今(11)日表示,判決書撰寫應力求簡明易懂,讓受過國民義務教育的國中畢業生能看懂,否則人民看不懂,不會怪自己,只會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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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法務部、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於國家圖書館共同舉辦研討會,探討審判程序中的保全羈押制度、政府資訊提供申請權之審查與救濟及言論自由,與進行中的司法案件等議題。

蔡鴻杰出席司法節學術研討會說,司法院長許宗力去年11月的就職演說中提到,「辨別是非、評斷曲直、定紛止爭、保障人權、實現人間正義,是人民對司法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而司法審判工作,無疑是達成這個目的、確保這個價值的關鍵事項。

「目前的判決書 連大學畢業生都看不懂」

蔡鴻杰表示,除了要維持司法程序的中立公正,司法判決書的撰寫,應該要力求簡明易懂,讓受過國中義務教育的國中畢業生能看懂,否則高中畢業生的程度也應該能看得懂,但目前的現狀是,國內大學生、甚至大學畢業生都看不懂。

蔡鴻杰也說,判決書不應該長篇累牘,動輒50頁、100頁,拷貝一大堆網路文獻資料增加篇幅,考驗人民的恆心與毅力,人民看不懂判決,是不會怪自己看不懂,只會怪罪於法院。

此外,蔡鴻杰也建議要推動律師強制代理、強制辯護制度,律師在司法案件進行過程中,應具備一定程度的調查權,公開發行公司也應該設置企業律師等;另外,律師的繼續教育也不能忽視,因為它對司法的進步、當事人全力保護等事關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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