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排毒廢水案越滾越大,從逐漸「出土」的證據來看,算是惡行重大。因此,政府別管供應鏈問題,也別理那30億元的「遮羞費」,亂世就用重典吧!
神隱多日的日月光董事長張虔生昨日終於出面,對這次的毒廢水事件,他並未認錯,強調絕對沒有「蓄意」,因此只對「造成社會不安」致歉;他還說要從明年起每年至少捐一億元、至少捐30年作環保。
不談他「非蓄意」的說法,已被高雄環保局長陳金德以:「胡扯,這不叫蓄意,什麼才叫蓄意?」痛k,從頭到尾,我們看到的只是這個企業的公關操作─一個連拿點錢把自己工廠環保作好都不願意的企業主,一個不惜污染上千公頃農田、以作假、偷排毒水面對環保要求的公司,現在突然善心大發、要捐款作環保,而且選在這個時間點,嗯,太巧了吧?這筆錢,只能算是遮羞費,這個行為,就是公關。
即使是公關操作,誠意也非常不足─張虔生的環保捐款,到底要捐給那些單位?不知!不會是自己成立一個環保的基金會,把錢從右口袋放到左口袋吧?有「認証監督」單位嗎?沒有!事過境遷、風波平息,幾年後,張虔生的「每年一億環保捐款」有捐還是沒捐,誰知道?誰理會?再從現值的觀點看,這個宣布讓大家都有「張虔生捐30億作環保」的印象,但分30年捐就不一樣了─20年後捐出的1億元,其幣值可能只等於現在的5、6千萬,因此,實際上他未捐這麼多錢,這顯然又是公關操作的數字魔術。
在提到政府可對日月光處以停工的重罰時,有人以台灣電子業供應鏈會中斷為由反對。日月光雖然是封測龍頭,但它不是唯一壟斷廠商,國內外封測廠多的是,矽品、京元電、力成 …等大概都巴不得日月光停工,訂單轉到自己手上。事實上已有不少日月光客戶已有轉單的應變計劃。因此,日月光停工固然對整個供應鏈會有短暫震盪影響,但說電子產業供應鏈會因此中斷,卻是百分之百的謊言。這些產業、企業的應變力絕對沒那麼差,日月光也沒偉大、重要到這種地步。
對一般民眾、甚至小型企業而言,屬於「重罰」的60萬元罰款,對日月光這種年營收超過2200億、獲利146億的企業而言,完全不痛不癢,這大概已是台灣社會、民、政府之間「難得的共識」。對如此惡性重大的企業,政府不僅該依法處以停工,民事部份應代受害民眾進行損害求償(代位求償),刑事部份則應課以公共危險罪,多管齊下,以正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