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慶下條子 准設海外5信託

2014-01-27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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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洋向百達最高法院提起信託無效訴訟,但信託管理人洪文雄提出王永慶(左)、王永在(右)核准簽呈,證明海外信託已獲授權。(取自網路)

王文洋向百達最高法院提起信託無效訴訟,但信託管理人洪文雄提出王永慶(左)、王永在(右)核准簽呈,證明海外信託已獲授權。(取自網路)

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揭開國內12大富豪家族擁有境外資產,而在百慕達擁有4大信託的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海外資產訴訟也有了最新進展。據悉,王家大掌櫃洪文雄已呈上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創辦人王永在昆仲親筆核准簽呈,證明海外5大信託皆為兩位所授權,並欽點5名信託管理人,該關鍵證物恐讓王永慶二房長子王文洋全球爭產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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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王永在欽點5管理人

王永慶二房長子王文洋2013年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起信託無效,應將總市值高達150億美元的資產還給王永慶合法繼承人,百慕達法院1月中傳喚相關證人出庭,相關人都出具書面證詞回覆庭訊。

據傳洪文雄已附上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以及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在兩昆仲簽准的「條子」,證明海外信託成立全部都是奉兩位創辦人指示,目地就是希望台塑集團股權能信託集中、永不分散,以確保台塑集團永續經營。

親近王家人指出,王永慶與王永在兩昆仲於2001年至2005年間指示大掌櫃洪文雄負責海外信託秘密任務,而心思細膩的洪文雄也將兩人簽准的條子保留,就怕以後會有麻煩,如今真成了重要證物,王文洋一直質疑父親王永慶並不知道海外信託一事,「根本是太小看董座,沒有董座跟總座下指示,誰敢這樣做?」

一名熟悉海外信託業務的專家指出,王文洋整個跨海訴訟最大挑戰在於百慕達法律的特殊性,因為百慕達法律允許永久信託,且不需要明確信託受益人,是由信託管理人根據基金成立目的來支配信託基金,而百慕達也不承認其餘國家法院的判決結果。

王文洋全球爭產恐受挫

換句話說,王文洋要打破父親王永慶生前所設立的4大信託,決戰場就在百慕達法院,且必須要能證明王永慶在不知情或不清楚的情況下成立信託,受託人缺乏代理正當性,信託機制才有可能宣告無效。如今,隨著洪文雄手中關鍵證物曝光,王文洋全球爭產恐將受挫。

王文洋在2009年的紐澤西州訴訟狀指出,王永慶在2001年至2005年間於百慕達成立了「遠見信託(Grace View Trust)」、「環宇信託(Universal Link Trust)」、「Vantura Trust」、及「環球信託(Transglobe Trust)」等4筆信託基金,2008年時市值約當51億美元。而後,王文洋在香港訴訟中提及,隨著股票增值以及現金股利發放,海外5大信託推估市值高達150億元。

王文洋在2009年紐澤西州訴訟狀中表明設在百慕達的4筆基金架構複雜,但是都是依循同樣模式所成立,以Grand View Trust「遠見信託」基金為例,該筆為非公益信託,並持有一家名為GVPTCL(Grand View Private Trust Company Limited),而遠見信託的原始受託人則為一家名為Harrington的信託公司,原本Harrington應該是遠見信託的管理人,但是王文洋指出,遠見信託真正的管理者是GVPTCL公司事業管理委員會成員包括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副總裁王瑞華、南亞光電董事長王文潮、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副總經理王瑞瑜以及台塑集團顧問洪文雄等5人。

根據訴訟狀,GVPTCL卻又是「王家信託」基金(Wang Family Trust)的原始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顯示,「王家信託」基金成立的目的則是「持有、控制、管理及表決該基金所持有的台塑集團股票,以確保集團持續成長、永續經營。」而「王家信託」基金的執行管理人同樣是GVPTCL公司事業管理委員會。

意即,不管是「遠見信託」或是「王家信託」,同樣都是由GVPTCL公司事業管理委員會所控制,而市值約17美元的「遠見信託」成立的最終目的,就是在確保台塑集團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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