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庭在處理強姦案時甚少採用法醫證據,審理期間通常都是控辯雙方各執一詞。
另有目的?
《印度教徒報》記者什裏瓦訥珊(Rukmini Shrivanasan)在剛剛從孟買搬到德里後決心調查,看看被喻為「強姦之都」的德里是否名乎其實。
她抽選了2013年德里地方法院審理的其中460件案子,並比較庭審的過程和報案人最初向警方報案的詳情。她首先留意到是那些案子中只有12件的受害人是被陌生人強姦,與傳媒所形容的情況十分不同。
她亦發現有三分一的案件中,報案人其實是「受害者」的父母,他們發現自己的女兒有婚前性行為,故控告男方強姦,寧可讓女兒背負「被強姦」的標籤也要嘗試用刑事法律程序結束他們的關係。
什裏瓦訥珊發現如果男方與女方屬不同印度社會中不同階級,或如果他們信奉不同宗教,這個情況會更常見。她更發現,這些報假案的父母跟警方探員講述的「事發經過」通常都提及一名女子被汽車載走,喝下一些混有迷奸藥的飲品後失去知覺,然後她被強姦。
另外一個常見的類別就是被告答應跟報案人結婚後反悔。在印度刑法規定,如被男性悔婚可被控告騙取同意進行性行為。
她說,有些父母會教唆自己女兒控告男方,跟她們說男方會害怕惹上官司與她們結婚。
在那460件案子中,什裏瓦訥珊沒有發現任何報案人藉誣蔑被告強姦以獲得金錢利益。她說,的確有被告反指報案人嘗試藉法庭詐取賠償,「但我的印象中沒有任何成功證明的案例。」
許多國家的研究都分別指誣告他人強姦的案件通告佔總案件數大約8%,什裏瓦訥珊發現的數字似乎顯示在印度,誣告他人強姦的案件的比例比其他地方都高。
但有意見認為,真正被強姦而沒有報案的問題比這些「少數」誣告的案件更為嚴重。學者納加拉賈天(Nithya Nagarathinam),圍繞誣告的討論會令沒有報案問題得不到應有的注視。她並指出,印度國家犯罪紀錄局(National Crime Records Bureau)和國家家庭健康普查(National Family Health Surveys)的數字都顯示只有6%的強姦受害者會報警。
她認為印度社會需要取得更多的數據才可真正了解問題有多嚴重和它們的性質。她並指,現在社會出流於情緒化的男與女的爭辯正正是缺少相關數字的結果。
但古普塔說,他的親歷讓他了解到被錯誤標籤為強姦犯所帶來的後果。他說:「即使法庭最後判你無罪,你都無法向每一個人證明自己的確是無辜的。人們只要聽到你曾被指控強姦,他們就會用有色眼鏡看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