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現職公務員,對於年金改革的意見表達如下:
改革勢在必行,因這也牽涉到作為一個公務員的職業尊嚴。「退休金不應該領的比在職薪水高」,這原則個人完全同意,至於替代率多少才是合理?可以好好討論。但請年改會或者新政府發言時務必精確的按事實發言,避免採取一種「不確定故意的方式」,任由外界把公教人員看作貪得無厭、反改革的一群,然後在這個基礎上不惜犧牲公教人員對於國家不可抹殺的貢獻,只為塑造自己政黨所謂正義的形象,縱最後達成政黨目的,但這手段造成國家政府與公教人員離心離德的嚴重分裂後果,最終將由全民承受。
因此個人祈求年改會能站在起碼尊重公教人員的立場(至少不要把公教待遇當做利用制度搶來的)來商討改革。個人建議公教退休制度的改革,不應該先處理已退休人員退休金(含18趴)的合理性問題,因要確認「信賴保護」的適用,根本是一項各說各話的工程,最後還不是要回歸誰的拳頭大誰說了算。
所以,可以先確立現職人員替代率的問題會比較單純,等替代率確定後,已退休人員就可以比照現職同職等人員核算的退休金給與,相信退休人員相對吃虧和被剝奪感就可以釋懷很多,傳統上年輕人吃什麼,老人吃什麼是被完全說的通,而且可以被接受的,而且不僅18趴可以馬上取消,強制65歲退休制度也可以不需全體適用,因為能升職的就會留,升職無望的就可以另某發展。所以年金改革根本只需要定睛於何謂合理替代率(以現職人員為主),主軸出現,現已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就成為配套的一部分罷了。以上意見謹請參考。
*作者為現職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