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宗教的愛心出發,關懷台灣人民的困境與對將來的期望,黃彰輝說到這裡,突然靈機一動,脫口而出:
「為什麼不這樣:一個中國,一個福爾摩沙,就像一個印度和一個錫蘭?這樣比兩個中國更實際,反正這就是目前實際的情況。」
在座的人都對這個脫口而出的提議感到驚訝。會後,“D.T.”來找黃彰輝,說那是「好的演說,好的提議」。幾年後,黃彰輝在尼爾斯的一本著作中,看到「一中一台」的建議,以及上述引用〈約伯記〉的那一句話。(註46)
「一個中國、一個台灣,和平共存」,這是非常明確新穎、周全(thoughtful)的政治主張。黃彰輝是在國際場合中提出這個主張的第一人,十一年後的1964年,彭明敏教授才撰寫了〈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
在上面一段話裡,黃彰輝還指出另外一個重點:英文“Chinese”一字非常籠統,常被翻譯成「中國人、中國話」,也被翻譯成「華人、華語」。但是,兩者並不相同。「華人」不一定是「中國人」。絕大多數在台灣、新加坡,與海外各地出生或歸化各國國籍的「華人」,並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可是,當今中國政府卻硬要把世界各地的「華人」認定是「炎黃子孫」的「中國人」。這種狹窄的「種族民族主義」觀念,極易混淆視聽,製造混亂。
*作者為加州大學(UCLA)博士。南卡州查爾斯頓學院歷史系名譽教授。曾任國立台灣大學及香港大學客座教授。主要學術著作:Hong Kong in Chinese History: Community and Social Unrest in the British Colony, 1842-1913(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香港人之香港史1841-1945》(牛津大學出版社,2001)。本文選自作者新著《從宗教到政治:黃彰輝牧師普世神學的實踐》(玉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