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稅務局前局長施錦芳退休之後轉任不當黨產委員會發言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17日質疑她未主動申報停領退休俸,溢領4個月雙薪。屏東縣政府表示,黨產會在施錦芳上任之後立即發文給相關單位,溢領退休金已繳回。
屏東縣政府表示,施錦芳退休後於105年8月31日再任不當黨產委員會聘用專任委員,該委員會於105年9月1日發文通知縣府稅務局,並副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台灣銀行(優惠存款承辦銀行)及銓敘部,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
施錦芳再任不當黨產委員會專任職務,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規定,應停發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原已支領之105年下半年退休金(105年7月16日發給),業由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及稅務局核算通知施錦芳繳回在案,至於優惠存款利息部分則由台灣銀行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