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些透過網路聚集的香港民眾,沒有「光頭黨」那樣暴力,也沒有「金色黎明黨」那樣有組織並具攻擊性。但這樣的行為,是不是也應該遭到法律的制裁呢?
香港政府官員表示,行動中有推撞、有指罵、也有人受傷,警方會按照既定程式,採取適當行動處理,看是否有人涉嫌擾亂公共秩序。對於這一點,我一直對香港有信心,因為即便政府檢控過度,最終還有獨立的法庭作裁決。而如果政府視而不見,那就要面對擾攘的輿論。
但是,歧視性語言呢?
美國來的朋友感歎,有很多的用詞,在西方是不可能出現在媒體上的,比如「蝗蟲」論。就和那些示威者一樣,雖然算不上主流,但也必須看到,香港目前並沒有法律可以制裁這類歧視性言論。因為雖然香港制定了「種族歧視條例」,但是內地遊客算不上另一「種族」,和許多內地來港的新移民一樣,實難找到條例的保障。
這樣的言論不違法,但說這樣的話,肯定稱不上具有現代公民素養。
其實,如果對現狀不滿,要針對的應是政府公共政策和公權力,向他們問責,要求他們做的更好。而不是把氣撒在內地遊客或者新移民身上。看到政府官員站在道德高地出來譴責和打圓場,那些示威者有沒有意識到自己搞錯了物件?
聽到示威者的聲音,看到好幾個內地遊客對著電視鏡頭很是委屈和不忿:「如果沒有我們來買東西,香港還行嗎?」
去往哪個旅遊地,買哪些東西,是自己的選擇。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寧願自己吃虧也要來解救香港。正常人一定認為有得到,所以才會付出。有些為了體驗不同的環境,有些為了美食,有些為了貨真價實的商品,有些則為了便宜的物價。
把自己當成消費者,明白各種服務的邊界和規則,自然買賣雙方關係平等,就算做不到相互尊重,也不會顧想太多。而如果把自己當成了救世主,看不到自己的所得,那自然盛氣淩人,走到哪裡都惹人厭煩。
特區政府官員說,香港人應該熱情待客。香港人如此精明和現實,好的生意機會自然不會放過。然而,有人不想做這樣的生意,做與不做也都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只是官員是否聽到了不同的聲音,是不是更應該去瞭解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呢?
*作者為鳳凰衛視著名記者,主持人(原文刊載騰訊大家網http://dajia.qq.com/blog/279084087014333,責任編輯;楊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