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誰殺了林義雄的母親和女兒?

2014-02-2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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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之後,發生在美國的謀殺案讓民眾更堅定其想法。國民黨政府的情報局長汪希苓於一九八四年十月,指派黑社會份子越洋到洛杉磯,在《蔣經國傳》作者江南於家中加以殺害。六年之後,國民黨政府賠償江南的遺孀一百四十萬美金,達成和解。在民眾看來,如果連住在美國的敵人,國民黨政府都可以派人將之殺害,那麼對於在其嚴厲管轄下的人民,它又有什麼做不出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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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民的理解可能正確,也可能錯誤。無論正確或錯誤,在威權體制下都無法證實,正義顯然也無法實現。許多人因此期待:民主化可以帶來事實的真相,也可以讓受害人獲得正義。

台灣終於在1987年成為民主國家。李登輝於1996年連任民選總統。民進黨籍的監察委員江鵬堅也在該年啟動調查,李伸一監察委員隨後加入。不過,監察委員沒有偵查刑案的權力,他們只能調查治安單位在調查過程中是否「故縱懈怠、違法失職」。這是他們法定權力的極限,李登輝的政府並沒有提供任何協助。

江鵬堅和李伸一的調查報告指出:「兇手選定幾孿生姊妹在家之時入侵,先予殺害,其後株守林宅長達八十分鐘之久…顯示兇手對林家家人生活習慣有充分瞭解,始能如此大膽。」除此之外,調查報告點出了無法破案的重要的癥結:

政治因素之介入本案,實為不能不審慎考量之因素…由刑事警察局主其事,是否得當,不無檢討之餘地。

專案小組所屬各情治機關…偵查之對象設定於「匪諜」、「台獨份子」、「國際陰謀組織」、「黑社會成員」等範圍內,從未指向情治機關人員涉案之可能性,自難免貽人包庇或諱疾忌醫之口實。

在李登輝政府沒有積極協助的情況下,兩位監察委員只能點出當初在威權獨裁體制下,調查政治迫害事件的侷限性:民間普遍認為最可能涉案的情治機構,沒有成為調查的對象。

不久之後,當時民進黨籍的臺北市長陳水扁,指示臺北市警察局重新部署偵辦此案。可是,如果兇手來自情治單位,臺北市警察局的重啟調查顯然不可能會有任何新的發現。當時掌握政權的仍然是國民黨的李登輝。

監察院在通過江、李兩位委員的調查報告的同時,接受兩位委員的提議,於1997年八月函請行政院重啟調查。刑事局亦於1998年一月重新組織「撥雲專案」小組。這次的調查同樣忽略監察院調查報告提出的最重要疑點:偵查方向為何排除情治人員涉案的可能性?調查因此也不了了之。

如果要將情治人員列入調查對象,調查的層級必須更高。可是李登輝政府畢竟仍然是國民黨政府,不可能將自己人列為調查的對象。如果民進黨有機會獲得政權,這個案子或有澄清的可能性。許多人這樣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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