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提出的財政健全方案,涵蓋中央及地方政府,並積極設法增加收入與減少支出,還有具體策略作法和數字目標,若能落實,可以改善中央政府的財政約1550億元,因此乍看之下,內容和架構尚屬「健全」。
目前掌聲多過於噓聲的,應該是稅制改革的短期方案,包括恢復銀行保險業者的營業稅,兩稅合一制擬調降股利所得的抵稅率至50%,以及針對淨所得超過一千萬元的高所得者提高稅率至45%。因為財政部打算將新增稅收用來調高薪資所得和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各2萬元,以及中小企業增雇的薪資費用家30%扣除,以及放寬研發抵減年限。除了照顧了約700萬的普羅大眾、弱勢以及經濟的中堅力量中小企業,也促進研發創新,此種取之於少數,用之於多數的策略,不但讓稅制更公平,有助於改善所得分配,而且爭取政治支持,算是突破,但也凸顯在民粹盛行的台灣,租稅負擔率偏低,但政府稅改仍須小心翼翼的無奈!
但財政健全方案,尤其是稅制改革部分,仍然需要透過修法才能實現,因此如何將掌聲化為支持的力量,正面回應反對者的質疑,尤其立法部門極可能從中作梗,反對黨也不見得照單全收,行政院和財政部仍然有很多功課要做。
就稅制的改革而言,顯然還有大刀闊斧的空間。造成貧富差距擴大、房價飆漲的不動產稅制改革,財政部應當將之列為「短期方案」,應透過補助款和統籌分配稅款制度促使地方政府善盡財政努力,尤其是調高地價稅、房屋稅和土地增值稅的稅基,不但可以實現居住正義,更能改善地方財政,進而減輕中央政府的負擔。
其次,我國的營業稅稅率是全世界最低的,行政部門本來就有權在10%以內調整稅率;規劃多年、朝野政黨都支持的綠色稅制,也可以比照「回饋稅」的作法,儘速付諸實施。
此外,財政健全方案要務實可行,關鍵仍在於財政紀律能否貫徹。因此有必要同時研擬周全的財政紀律法,或是加強公共債務法、預算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的紀律約束力,無論是行政或立法部門、中央或地方,選舉或平時,任何政黨或政府部門,只要提出減少稅收或增加支出的政見或法案,都應提出相對財源,否則自動失效的嚴格規範。
如此才能避免政客在選舉時亂開福利支票,重蹈例如老農津貼的覆轍;或是立法院動則對公營事業的油水電費凍漲,高速公路春節免計程收費等等政治凌駕專業,甚至拖累財政的歪風;地方政府打如意算盤,只想合併升格爭取更多的補助款,卻不知開源節流,甚至要求放寬舉債,乃至於十二年國教效益不明,政府徒增三百多億的支出,少子化趨勢下教育、人事費確有增無減等等「大而無當」的現象或作為。
此外,法律義務支出應明確指定由「法律義務收入」支應,尤其是受益者付費原則要落實到社會保險,例如各種社會年金保險本來就應自給自足,保費收入應該足以支應各種給付,不應由國庫(也就是一般稅收)來彌補虧損。
非法律義務支出在財政困難時則要嚴格控制成長率,成長率不得高於法律義務支出。使用者付費原則則應落實在各級政府的規費和工程受益費等方面。
最後,建議行政院加強對地方政府的目標管理,無論是開源或是節流,乃至於還本付息,也應比照財政部提出具體的數字目標,逐年追蹤管考,財政努力優異的可酌增補助款,表現落後的則予以處罰。
總之,財政健全方案一定要玩真的!
*作者為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教授
(編按:財政部推出財政改善方案,《風傳媒》特別邀請學者專家推出財改系列,讓讀者進一步檢視並了解方案內涵,自今日起逐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