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析:霍姆斯的內戰── 一位南北戰爭老兵的道德轉向

2014-03-05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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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廢奴主義,或者說,尋找平等的激情,讓霍姆斯成為了聯邦軍隊的一名軍官,他也堅信自己具有這對於南方的壓倒性的道德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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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姆斯服役不到三年時間,於1864年7月回到哈佛大學繼續學業,不過轉向了法律。他在戰爭中曾經三次負傷,第一次在僅僅參軍數月之後,他被擊中了胸口,幾乎死去。其後兩次,有一次險些導致了腿部截肢。和他一起從哈佛從軍的朋友,多數陣亡。實際上,從第一次負傷之後,他就已經開始懷疑和厭倦戰爭的生涯,儘管出於軍人的職業榮譽,他堅持服役並且戰鬥到了滿役,但他對於道德的判斷轉向了。

他在退伍之後從來不談自己在戰爭中的經歷,更不談戰爭的意義。他始終以自己的軍人身份為榮,卻不對任何戰爭的結果發表評論。

霍爾姆斯1882年擔任麻塞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1903年開始擔任最高法院法官。他被認為是美國20世紀初期塑造美國法律原則的奠基性人物,尤其在經濟案件和言論自由上,他幾乎就是整個美國原則的化身。

2002年獲得普利茲獎的書籍《形而上學俱樂部》中,作者哈佛大學英語文學教授路易士.孟南德這樣寫道:「這場戰爭不僅使他拋棄了那些信念,也使他不再相信任何信念。戰爭讓他深刻領悟到信念是具有局限性的。這是他終身秉持的信條,因而他顯得嚴格冷酷,有時甚至玩世不恭。」

直至今日,儘管主流社會仍然堅定地認為聯邦政府的廢奴行為具有不可爭辯的正義性,但是這樣一種思維方式卻普遍在質疑這場戰爭的本質意義:儘管廢奴行動是一種必然性的結果,但恰恰是廢奴主義者所鼓動和發動的一系列暴力行為,使和平和法律解決廢奴問題成為不可能,才迫使了南方脫離聯邦,走上了戰爭道路。

霍姆斯同時代的人普遍相信:「文明就是消滅那些不相信文明的人的理由。」而霍姆斯在服役時,曾經在答覆父親的信中如此思考:文明是侵略性的,當他們拿起武器把他們的文明觀念強加於別人的時候,他們就失去了道德優勢。孟南德在書中記述最殘酷的一場戰役——曠野戰鬥中如此寫道:「對於在浴血角落作戰的士兵而言,整個宇宙已經濃縮在那塊地方,在那裡只有殺戮和被人殺戮是有意義的,其它任何行為都可以忽略不計。」

對於霍姆斯來說,毀掉自己從軍時的思維和激情,就是對於自己曾經的信念的一種否認,或者說,是一種重生。恰恰是因為出於激情和信念,人們最容易拿起武器,去捍衛或者打壓某種別人的激情和信念。難道南方邦聯軍隊那些犧牲的士兵,不正是因為對於蓄奴主義的激情和信念嗎?所以,霍姆斯在戰後的歲月裡,用了一生來「防止對立觀點之間的衝突升級並且避免暴力」,他要建立的,是基於觀點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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