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接任高鐵公司董事長的范志強了解高鐵財務狀況後,才了解問題嚴重,他說:「不能再混過去了」。沒錯,不能再混了,因為已經快「混不過去了」。
高鐵從2007年通車營運開始,初期虧損嚴重,負債超過4000億,通車2年,累積虧損超過700億,等於千億資本額虧掉3分之2,財務已難負荷。2009年,原董事長殷琪下台,換來交通部協調銀行團降息,同時改變折舊提列方式,2011年開始出現盈餘。
按理,出現盈餘後,應可逐漸補回累積虧損。但高鐵現在面對的是400多億特別股陸續到期的還本壓力,在法院的訴訟亦對高鐵不利。范志強說,高鐵恐面臨資不抵債危機,不是減資就是資產變零。
高鐵的問題其實非常明確,解決方式也很清楚。高鐵雖名為民間投資,但屬公共建設,台灣西部走廊最重要的運輸系統,不挽救其財務、放手讓高鐵倒閉,銀行團接手、清算,必然是災難一場;政府、社會大眾,都不可能接受高鐵停擺。唯一的選擇其實就是讓高鐵走下去。
高鐵的問題不在營運而在財務,解決方式兩個:重整資本結構以健全財務,延長特許權以紓緩壓力。交通部初步提出的方案是針對500多億的累積虧損,以減資300億元,再增資400億的方式重整資本。
減資代表的就是要現有股東認賠、吃下300多億的累積虧損,大概不少股東─包括5大民股、法人股東、及數十萬的小投資人─都會覺得「非常痛」。但投資原本就有賺有賠,賠了就該承擔損失。對一家累積虧損嚴重、非引進新資金無法重生的企業,也只能採減資再增資方式重生。不先減資,沒有愚蠢如斯的資金與投資人會投資,因為一投資就立刻要為原先股東分擔那數百億元的虧損。
上周,台塑集團下、資本額高達2396億元的DRAM廠南亞科,針對其承受2330億的累積虧損,才決定減資2156億元(占資本額的9成),等於現有股東要吃下2156億的虧損。不過,這卻是企業重建財務必要的步驟,高鐵減資也是重建財務必走之路,股東只能認賠接受。
至於延長特許權問題,高鐵特許權原本是35年,至2030年為止。高鐵的折舊攤提等財務規劃,其實就是根據這個特許年限而來,這也是其財務狀況不佳的重要原因。如果能延長特許權,每年折舊攤提大幅下降,財務壓力很快可紓解。對投資人而言,投資一個「篤定」只剩下16年壽命的公司,意願當然低;如延長到70或99年,投資人意願自然提高。
某個角度而言,政府給予的特許權是「沒本錢的買賣」,只看給與不給。國外案例也不少,英法海底隧道、馬來西亞第二高速公路…..等BOT案,都因運量不如預期、財務不佳,政府都給予延展特許權。
但在台灣,延長特許權與否卻成為高度政治問題,交通部縱然知道這是一個解套必走的路,還是不能給;任何一位部長手上給予高鐵延展特許權,必然背上圖利企業罪名,輕則下台,重則官司纏身。
其實,交通部已經把答案說出來了;透過減資再增資,而且要求民股放棄認股,由泛公股吃下增資股的方式,高鐵就能變成一家官股過半的公營企業,這時給予延展爭議就小多了─反正似乎是右手換左手的事罷了。
因此,答案、解決之道都有了,只看政府有無能力推動執行。
高鐵BOT從純民間投資逐漸從量變到質變,最後要變成一家公營企業,有其背景與無奈。對這個全球最大BOT案的成敗利弊,可留待歷史定論─或甚至讓它隨風而逝,但對台灣而言,現在最重要的是解決財務問題,讓高鐵繼續奔馳在西部走廊上,不要駐足過去、爭辯歷史,而錯失解決現在及未來問題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