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舉報于正抄襲自己,稱自己「心如刀絞,已經病倒」,認為「今年四月很黑暗」,于正迅速作出回應,表示自己是「學習、仰望」,並打算送整套碟到臺灣給瓊瑤鑒定。
這場筆墨官司下落如何,抄襲指證是否成立,送去的碟遭遇如何,有待考察。不過,在我看來,瓊瑤和于正,在創作上有許多聲氣相通的地方,尤其在精確估算時代這點上,他們的水準不相上下。他們交出的,與其說是文藝作品,不如說是時代鑒定報告:你們是什麼樣的,你們需要什麼?更精確一點,他們給出的,是對年輕人的鑒定報告:這個時代的年輕人是什麼樣的?需要什麼?
瓊瑤的創作開始很早,但真正開始寫長篇小說,是在六十年代,這個時間段的臺灣,如董橋所說,還是「荒村雞鳴、斷橋蓑笠」的,即便再晚一點,也還帶著舊民國的月色。這個時候的瓊瑤小說,的確清新質樸,寫於1964年的《煙雨濛濛》和《幾度夕陽紅》,是優秀的通俗小說,描摹了當時的時代氣氛,提供了有價值的生活細節。《煙雨濛濛》裡,陸依萍的媽媽,抱著虎皮褥子緬懷過往,《幾度夕陽紅》裡,李夢竹為了招待女兒的男朋友,要把家裡的榻榻米和木擋牆拆掉。
原因顯而易見,瓊瑤本人的生活正是如此,她的讀者——工廠妹和女學生,也正在經歷這樣的生活,所以才會出現那種場面,女學生們為了早點看到《煙雨濛濛》最新發佈的篇章,一大早就在報館門前排隊等候。她曾是女學生,她知道女學生們要什麼:貧寒生活裡的一點點期望,一點點質樸的愛情。
隨後,臺灣經濟起飛,瓊瑤本人的生活層次,也因為寫作和拍電影,得到極大提升,她開始逐漸跳出創作者的自覺,以商人的自覺,來打量自己的創作。在1966年的小說集《月滿西樓》裡,女主角的身份設定,是女秘書,接下來的《庭院深深》裡,她索性讓女主人公當了家庭女教師,然後是《心有千千結》,女主人公是私人護士,《碧雲天》裡,女主角之一(這本小說是雙女主設置)是養女。六十年代瓊瑤小說裡,為生活而掙扎的橋段消失了,七十年代的瓊瑤主人公,一出現就是「進入新場所之後的女人」,這個新場所,生活豐裕,白瑞德式的男主人公已經全副武裝,瓊瑤女郎的全部職責,是顯示出自己的情感能力。
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唯美成了瓊瑤影視的全部訴求。男女主人公的活動背景,一律是花園、海灘、客廳。儘管她的小說裡,還會出現《失火的天堂》這樣慘烈的作品,但這個故事從沒被瓊瑤主動拍成影視(內地影視公司,曾在未經瓊瑤同意的情況下,採用它的故事框架,拍攝了電影《地獄天堂》),她五十多部小說裡,只有兩部沒被她主動或者授權改編,一部《失火的天堂》,另一部是《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