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華早報》去年報導,谷卓恆是低調商人,指谷卓恆畢業於黨校法律研究,在多領域從事投資,包括基金、物業管理、營運礦場,親中《大公報》就指谷卓恆曾用多個名字,先後成立或收購不同公司。
《成報》由今年2月起,聲稱受到威嚇而多次報警,其網站及公司網絡懷疑受到攻擊,管理局寓所被人在大門和牆上淋潑紅油,及被張貼用到「回鄉證」證件照片製作的恐嚇及抹黑單張。香港記者協會曾發聲明關注《成報》管理層人身安全。
香港親中媒體則說,谷卓恆正在營造政治迫害的形象,以尋求外國政治庇護,現在谷卓恆或已逃到美國。
什麼是紅色通緝令?
香港親中媒體報道國際刑警向谷卓恆發出「紅色通緝令」,標榜是「全球追捕」,但事實上「紅色通緝令」並非「國際拘捕令」,不代表是國際刑警「想尋找該人」,只是替提出申請的成員國,與其他國家共享情報,而別國也不一定會協助中國。
據國際刑警的網站,「紅色通緝令」是按成員國要求,再由國際刑警秘書長核查後簽發。被通緝者懷疑觸犯罪行而在有關成員國面臨檢控,需要回當事國接受審判,國際刊警會把資料給了各個成員國,讓邊防部門、各地執法部門有所警惕。
BBC中文網無法在國際刑警網站「紅色通緝令」欄目找到谷卓恆相關的資料。國際刑警指,大部分「紅色通緝令」內容只會限制予執法部門使用,而成員國有權選擇不把資料公開。
國際刑警強調,不會派人去拘捕通緝令上的疑犯,亦不能強迫成員國採取拘捕行動。而任何成員國向國際刑警提出「紅色通緝令」要求時,都要遵從國際刑警的規定,其中組織憲章第3條,明確表示「嚴格禁止組織從事任何帶有政治性﹑軍事性﹑宗教性或種族性的介入干預或業務活動」。
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去年11月當選國際刑警組織主席,曾惹來人權組織關注。
過往中國亦曾向國際刑警要求發出「紅色通緝令」,要求尋找100名涉貪嫌疑人,當中數十人經西方國家協助遣返下已經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