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12月決議要求中廣於今年3月1日起停用音樂網及寶島網2頻道,中廣認為是政治迫害因此提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裁定2月間暫行執行,然而在NCC抗告後,最高行政法院16日逆轉裁定NCC無須停止執行,也就是NCC仍可照原訂時程收回中廣2頻道。
NCC於去年12月1日決議,要求中廣今年3月1日起停用音樂網、寶島網2頻道,並已通過客委會及原民會申設全區性廣播電台。然而中廣表示對此決議來不及因應,且認為此作法將使營收銳減3分之1,甚至影響聽眾、股東的權益,和員工生計,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因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後,裁定在本件行政爭訟確定前准予停止執行。
對此決議,NCC不服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16日廢棄原裁定,逆轉改判NCC勝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設立原先是因「遏制匪播」政策,然而行政院於2004年後中止「遏制匪播」政策,中廣曾以書面承諾NCC會無條件繳回頻道。針對中廣所聲稱的人才流失、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等,最高行政法院認為中廣沒有舉出相關事證,且員工生計的影響可以用國家金錢彌補。
另外,NCC預計將原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兩頻道移轉給客家、原住民電台使用,攸關公共利益。此案訴訟目前還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但NCC仍可依照原訂時程收回中廣2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