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部近日發佈《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在中國社交媒體上引發各種討論。
根據2010年的人口普查數據,中國登記在冊的外籍人員超過59萬。中國當局推出政策試圖規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管理,但學者指出,條例凸顯了人口、戶籍、民族三大政策的不合理性,成為民眾怨恨的宣洩口。
條例規定了什麼?
中國司法部2月27日公布的徵求意見稿主要對外國人申請、主管單位審批永久居留資格做出了詳細規定,徵求意見截至3月27日。
根據條例的內容,外國人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的外國人可以申請永久居民資格。
中國重點發展的行業、區域引進並經主管部門推薦的急需緊缺人才、國家重點建設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引進並推薦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以上職稱的學術科研人員等「因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引進的外國人」也可以申請。
對於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國人,如果學歷、居留時間、工資性年收入達到一定標凖,且納稅記錄和信用記錄良好的,也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
條例中還規定,外國人可以通過投資或家庭團聚需要申請永久居留。
中國綠卡門檻降低?
中國永久居留制度最早可追溯到1985年,中國媒體《南方周末》報道稱,當年實施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首次提到「永久居留」,而制度真正建立是2004年出台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其中釐清了移民申請的條件和程序等,「標誌中國綠卡制度正式實施」。
不過獲得中國綠卡人數不多。中國與全球化智庫編撰的《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5)》指出,2004年至2013年,只有7356人獲得中國綠卡。
恆大集團首席經濟學家,恆大經濟研究院院長任澤平日前撰文指出,與2004年的《辦法》相比較,2020年《條例》明顯降低了中國綠卡門檻。
任澤平稱,新條例新增了傑出成就申請永居;在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方面大幅放寬任職單位和申請人條件限制;在投資申請方面,一般門檻從2004年的200萬美元降至2020年的1000萬人民幣,且不再有三年限制;新增普通工作申請,普通外國人如符合學歷、居留年限和收入要求,可申請永居。
但全球化智庫(CCG)人才研究總監李慶認為,「門檻降低」的說法並不準確。
「我覺得是選才的範圍擴充了,能夠有更多的人可以參與申請,但能不能獲批這個條例裏面並沒有明確說明,」他對BBC中文指出,新條例在這方面仍然比較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