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眼中的愛國愛港
但是,梁振英式「愛國愛港」,雖然也會有一些人讚賞,但絕大多數港人卻不認同。因為,受過人權、自由、民主、法治、憲政等現代政治文化洗禮的港人對「愛國愛港」特首的要求,並不在於與中央跟得多緊,而首先在於能保障港人已經享受到的自由、法治不受損害,並能及早帶領港人真正實現已經追求了30多年的民主,以保障香港社會的公平正義,以讓港人能擁有一個幸福永續的現代化文明制度:他應該是誠實守信的道德榜樣;應該為未來平等公義的香港勇擔責任;應該虛心傾聽真實民意,關注底層民生,努力提升底層民眾的生活品質並保障其權利,努力縮小日益拉開的貧富差距。但遺憾的是,在很多港人看來,梁的很多做法恰恰相反:梁回避「六四」,質疑劉曉波獲獎,是一種政治投機;競選之初就爆出山頂大宅僭建及撒謊醜聞,近日又爆出收受澳洲工程公司近5000萬港幣而瞞報之醜聞,已涉及極其重要的個人誠信問題;施壓銀行對《明報》抽廣告,是權力野蠻干預市場,是對新聞言論自由的粗暴打壓;劉進圖等新聞界人士一再受襲而至今「破不了案」,涉嫌政治恐怖、刻意包庇;對黎智英的「選擇性」執法,損害法律公平與尊嚴;強推含有粉飾「中國模式」內容的「國民教育科」,意在學中共加強洗腦……
特別是在攸關港人前途命運的政改問題及其爭議上,在喬曉陽代表中央強硬宣佈「普選前提」引起港人廣泛批評,「愛國愛港」和「不對抗中央」標準由誰制定、中央的篩選是否就比港人的選票要高明、不加篩選的真普選怎就影響國家安全、提名委員會與原選委會「八九不離十」是否「換湯不換藥」等等問題引發強烈質疑時,梁振英從不直面回應,其「政改報告」更對港人的真普選要求輕描淡寫;很多港人認為體制內溝通完全不獲尊重且路已走盡退無可退,決定靠街頭抗爭(佔領中環)表達訴求,這已是類似于藏人自焚、訪民冤民自焚等以自我傷害手段來表達訴求一般的悲壯了,在「占中」獲得近八十萬簽名支持之時,梁政府的應對卻是聯手大陸有關部門派錢搞「反占中」活動,拼湊假民意挑動「群眾鬥群眾」撕裂香港社會;當全國人大常委的「8.31決定」不但連建制派的讓步意見都罔顧,而且明顯違背《中英聯合聲明》與《香港基本法》,閹割港人自治權(《四維:「八‧三一決定」抵觸<基本法>》、《王開石:關於香港普選問題的批評和建議》),並引發港人強烈批評反彈時,梁政府不願也不敢為港人的權利發一聲;當「占中」發生時,梁政府最初的打算是強力鎮壓,硬軟兼施無效,竟學大陸國安部門的做法使上黑惡手段(此類做派,在大陸維權人士陳光誠、高智晟、劉萍、許志永、滕彪、李承鵬等等身上早屢見不鮮),這已經是嚴重損害港人核心價值觀、讓香港走向沉淪的極其惡劣的行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