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眾議院採用「強化與台灣的關係」(Strengthening of Ties with Taiwan),取代「強化與台灣官方與非官方關係」(Strengthening of Official or Unofficial Ties with Taiwan)等字眼,這些文字的變動頗值玩味。
按照眾議院的版本,美國國務院應該「支持台灣強化其正式的外交關係,同時強化與印太地區及全世界其他國家夥伴關係」,原本參議院版本在提及印太地區及全世界其他國家關係時,採用了「非正式(或非官方)」字眼,這也解決了何謂「正式(官方)」或「非正式(非官方)」定義與範圍的問題,與前述採用「獨特」取代「非正式(非官方)」字眼上下文一致。
《台北法案》並非僅僅是個政治宣示,同時也具體要求美國行政部門,特別是國務院提出具體的「成果報告」。條文規定,在法案生效後一年內,以及未來五年內,美國國務卿每年都要向國會適切的委員會提出報告,這代表國務院未來將有「業績」壓力。
誠如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所言,《台北法案》的通過,代表國會至今持續向世界傳遞一個訊息,就是「美國和台灣站在一起」(America stands with Taiwan)。從法案內容來看,協助台灣拓展國際空間並鞏固邦交雖是主軸,但核心卻是要強化美台各種領域關係,特別是經貿關係。
嗅到美台經貿深化的氣息
《台北法案》通過之際,美國在台協會(AIT)理事主席莫健(James F. Moriarty)正好訪問台灣,參觀了「外貿協會」,並與蔡英文總統、副總統當選人賴清德、立法院長游錫堃、新北市長侯友宜等人見面。莫健選擇五二○前來台,應是為了切身瞭解台灣政治環境、民進黨與國民黨未來核心人物。
從《台北法案》也可以嗅到美台經貿深化的氣息,莫健面見蔡英文時就提及「非常期待接續與總統討論如何開啟台美關係的下一篇章」。但美台經貿深化並非沒有障礙,特別是「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高階會議停滯三年並未召開,而美豬仍是有待解決的難題。(本文作者為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