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冤案判決書見光 龍應台:開放檔案直視歷史

2014-11-17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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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檔案直視歷史」,文化部長龍應台要讓戒嚴時期政治冤案判決書見到光。(資料照/林韶安攝)

「打開檔案直視歷史」,文化部長龍應台要讓戒嚴時期政治冤案判決書見到光。(資料照/林韶安攝)

為深化轉型正義,促進人權進步,文化部長龍應台17日表示,文化部將儘速整理從補償基金會移交的檔案,並逐步開放供外界閱覽與應用,第一步要開放戒嚴時期政治案件判決書。行政院補償基金會於今年九月正式解散,長達十五年的申請案件共有10,067件,累積了10,067件卷宗,是見證臺灣人權發展史的重要文獻,文化部主動向行政院爭取該批卷宗,開啟整飭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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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表示,「這批資料最珍貴的地方就是它獨一無二的完整性。」也就是說,雖然卷宗資料大部分都是影本;而正本,譬如判決書,都散置在檔案局或國防部等單位,「但是研究者能夠從這裡看到最大的全貌。」

臺灣在戒嚴時期發生許多以「叛亂案」及「匪諜案」為名的政治案件。解嚴後,政府於民國87年設立補償基金會,針對戒嚴時期因觸犯內亂、外患罪的冤、假、錯案之受難者處理認定及補償事宜。萬件卷宗在文化部積極爭取下,在補償基金會解散後,於今年九月十九日移交文化部。

打開檔案、直視歷史是初衷

移交文化部之卷宗內容,初步判斷可區分為二類:行政公文類,包括被裁判當事人的申請書及機關之來往公文;歷史文件類,包括判決書、自白書、案卡等等,但多屬影本,檔案正本仍在原保存機關例如檔案管理局及國防部等。

龍應台說,「每一個卷宗,就是一個人的一生蹉跎,一整個家族無可彌補的悲劇。讓檔案見到光是我們爭取卷宗的初衷,因為唯有打開檔案,直視歷史,臺灣社會才能真正地撫平傷口,走向包容。」但是,如何在保護個人隱私以及公開歷史資訊之間擬訂開放機制,如何既尊重當事人及家屬又追求歷史真相,需要以最細膩、最周全的方式進行規劃。

文化部接收卷宗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已經以「總動員」的高規格保護卷宗。首先為庫房施作恆溫恆濕設備;龍應台同時指示駐德國文化組同仁親自拜會德國各人權及檔案館,取得其政治檔案之開放及管理施行細則,做為政策參考;同步向行政院爭取人力及預算,啟動龐大之整飭工程。

踏出第一步:讓判決書見到光

補償基金會卷宗原係為補償審理之工作用途,卷宗內資料全屬鬆散單頁,極易散落,需重新分類、彙整、編目、排序、裝訂。除此之外,卷宗內容包括病例、指紋、血型、身份證字號、護照號碼、兵籍號碼、出生月日、地址、電話等資料,開放前需逐筆逐項進行遮蔽,以保護個人隱私。《個資法》保護個人隱私,《政府資訊公開法》要求資訊透明,《檔案法、對國家檔案也另有解釋,如何整合犬牙交錯之各相關法規,需審慎釐清。

龍應台強調,「轉型正義的追求也要在法治的基礎上。但是,文化部的目標是──最細緻的整飭,最大膽的開放。」整體文件整飭工程預計在105年完成。

在與專家諮詢後,文化部已決定踏出第一步:將儘速開放已完成數位逐字登打之判決書供外界閱覽、應用;同步啟動10,067件卷宗的全面整飭,未來逐步開放外界應用。龍應台說,「我們也會全力支持檔案局於《檔案法、修法中納入政治檔案開放精神,或者推動政治檔案專法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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