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瑞克和他生命的關係,就像雕塑家和他的雕像或是小說家和他的小說一樣。小說家擁有一種不可侵犯的權利,就是有權修改他寫的小說。如果他不喜歡小說的開頭,他可以重寫或把它刪掉。然而芝丹娜的存在卻不允許米瑞克運用這項作者的特權,芝丹娜堅持要留在小說最前面的那幾頁,不准別人把她抹去。
八、
可是到底為什麼米瑞克會覺得這麼丟人呢?最簡單的解釋是這樣的:米瑞克屬於最早開始追捕自己偉大行動的那批人,而芝丹娜則始終對夜鶯歌聲繚繞的田園忠貞不貳。最近,全國有百分之二的人熱烈歡迎俄國戰車進入國境,芝丹娜就在歡迎的隊伍當中。
是的,這是真的,但我不認為這樣的解釋有足夠的說服力。如果只是為了芝丹娜對俄國戰車入境的興奮反應,那他只要扯開嗓門公開辱罵她就好了,何必否認他們相識呢?關鍵的原因不在這裡,害芝丹娜被米瑞克定罪的真正原因是:她很醜。
她是很醜,但既然他已經二十年都沒碰過她了,這樣也有關係嗎?
沒錯,是有關係:即便芝丹娜遠在天邊,她那大鼻子的暗影還是籠罩著米瑞克的生命。
好幾年以前,他有個漂亮的情婦。一天,她去了一趟芝丹娜住的城市,回來以後,她很生氣地質問米瑞克:「你說,你怎麼會跟這麼醜的女人上床?」
他宣稱自己跟她只是泛泛之交,他努力辯稱自己跟她沒有任何男女之情。
畢竟米瑞克不是不了解這個生命的大秘密──女人要找的不是好看的男人,而是身邊有美麗女伴的男人。所以,有個醜情婦實在是個致命的錯誤。米瑞克竭盡所能要掃除芝丹娜留下的任何痕跡,另一方面,喜愛夜鶯歌唱的人們對米瑞克的恨意與日俱增,而芝丹娜在黨部兢兢業業地當她的常務委員,他希望芝丹娜會為了自己的前途,很快而且很樂意地把他忘記。
他錯了,她不但不斷地提起他,到處都提起他,而且一有機會就不放過。有一次,實在是要命的偶然,他們在一個社交場合碰面了,她彷彿惟恐不及地提起一樁往事,旁人一聽就知道,他們曾經非常親密。
他簡直氣壞了。
後來,有個也認識芝丹娜的朋友問他:「既然你這麼討厭那女人,那你們從前為什麼會在一起呢?」
米瑞克解釋說,他當時才二十歲,不過是個愣頭愣腦的小伙子;而芝丹娜大他七歲,已經是個受人重視、受人敬佩、十分能幹的女人!黨中央委員會裡的每一個人她都認識!芝丹娜拉了他一把,給了他不少幫助,還把他介紹給一些有影響力的人!
「我那時被野心沖昏了頭,滿腦子漿糊!」他激動地喊說:「就為了這個,我成天跟她形影不離,我根本不在乎她有多醜!」
九、
米瑞克說的不是實話。雖然芝丹娜曾經為了馬斯圖玻夫的死而落淚,但二十年前,她並沒有什麼黨政關係,所以也沒什麼門路可以讓自己平步青雲,更別說要拉拔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