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衝擊藝文產業,文化部長鄭麗君8日晚間在臉書發表4000字長文,除梳理藝文紓困措施、各階段考量外,也表示疫情過後將啟動2項措施,一者為目前已協調國內各場館,將疫情趨緩後的檔期優先留給國內表演團體,另外則要將國片排片率,由目前的10%於3年內提升至20%。
立法院於3月中三讀通過防疫紓困振興的特別預算,文化部並公告藝文紓困辦法,於3月18日開始受理第一次藝文紓困補助申請,針對自1月15日以來,受疫情衝擊的藝文事業、工作者進行紓困補助,包含特別預算8億元、文化部預算7億元,總計15億元,其中11億為紓困用途,4億則為振興措施使用。
鄭麗君並於8日晚間在臉書發表4000字長文,說明迄今心路歷程,表示藝文紓困1.0的預算,和他們初始提出的紓困需求有相當落差,他深知有所不足,且藝文產業類型多元、規模不一,因此必須將紓困1.0立基於受疫情衝擊的事實認定,提供「減輕營運衝擊」的紓困補助,並以「人員薪酬」為優先,輔以營運支持補助,並讓事業可同時提出研發創新等因應提升計畫,而為了兼顧不同勞動樣態,接案、承攬業務的自然人,也可申請紓困補助。
鄭麗君指出,由於預算有限,隨著疫情發展挑戰也接踵而來,雖然指揮中心的因應指引,未暫停特定類型場館,但表演藝術、音樂展演及電影院等,幾乎等同停演、歇業狀態,對於艱困藝文事業而言,受限於補助上限、中小企業貸款上限,後續營運困難恐將影響員工生計,而接案的自然人由於過去身分認定不易,以及預算有限,必須以受衝擊的自然人為主,無法對加保於工會的自雇者全面紓困,因此文化部進一步思考,紓困必須更擴大為對營運的持續性支持,讓人才不致流失。
鄭麗君說明,後續提出的藝文紓困2.0,文化部新增編列37.2億元,加上先前15億元,總共擴大為52.2億,包含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18億元、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24.7億元、大型藝文事業貸款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預算5.5億元、振興措施4億元,她並說明,紓困事業是為照顧事業裡的員工及其家庭生計,但也要同時照顧自雇者。
鄭麗君進一步提到,在4大方案外,文化部也啟動6大扶助措施,除行政調控、藝文事業延稅外,也包含所屬場館租金、權利金減免,最高可達同期邀繳納金額5成,此外,也已邀請所屬法人,研擬防疫期間可進行、符合產業永續經營模式的傳播方案,如國表藝正規畫線上演出付費收看機制,文策院則鼓勵民間創新平台或視覺與科技結合數位劇場,國藝會則提出構想,將藝文團隊成果以影音、雙語化等方式於線上平台呈現,期盼擴大潛在藝文消費人口,為未來振興預作準備。
值得注意的是,鄭麗君也談到2項疫情過後將啟動的措施,一者為文化部已預先協調所屬及法人各場館空間、檔期資源,待疫情趨緩後,優先提供國內藝文團體使用,也將請各地方政府,協助盤點各地場館資源。
而對於電影映演業,鄭麗君則表示,除現行紓困方案外,未來將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將國片排片率由目前10%,逐年提升一定比率,於3年內提升至20%,且未來2至3年定期協商,與電影映演業共同振興國片市場,而若國片產製量低於一定比率,則可於次年度重新協商。
鄭麗君談到,疫情發生以來看著藝文產業受創,文化部獲得的紓困特別預算卻有所不足,他曾憂心到幾度夜不成眠,幸好行政院連假期間拍板第二階段特別預算,讓文化部可以提出藝文紓困2.0,而即便全球面臨疫情嚴峻挑戰,但這4年來,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的底子已經打得穩固,相信疫情趨緩後,台灣藝文產業一定能在穩固的基礎下快速站穩腳步,重新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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