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規定及警察實務需求,行政院會今(27)日通過《警察服制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刪除女警夏季便服下裝均為褲裙式短裙的規定,未來女警夏天可以穿長褲上班。行政院說,首波修法讓警察、消防及海關等警務人員適用,未來計畫推行至各學校,不可再規定女學生穿裙子上學。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警察服制條例》第5條規定女警夏季便服下裝均為褲裙式短裙,形式上有強化女性應著裙裝的性別刻板印象,為符合CEDAW的規定及警察實務需求,內政部決定修正該條文,經行政院法規會及性別平等處的意見整理後,今天經院會通過後,再核轉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強調,為落實消除對婦女相關歧視的規定,未來只能依工作導向規定穿著,不能再硬性規定女性穿著裙裝,首波適用的是警察、消防及海關等警務人員,未來也計劃推行到各級學校,不可以再規定女學生只能穿著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