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9日將開始審查《公務員退撫法》修正草案,準備修法逐年刪去為人詬病的18趴,不過17日在司法委員會召委段宜康主持下,也先修正了《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升基層公務員的保障,不讓公務員在這波年金改革修法中,只有「被砍」的份。
事實上,司委會段宜康在4月5日就第一次排案審查考試院所提出的《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天進行完質詢之後,雖然下午仍有開會時間,但段宜康就直接宣布散會。
直到朝野黨團協商確定,本周19日開始審查年改法案,段宜康也在上周安排議程時,先於17日繼續審查《公務人員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天上午只花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就將草案初審修正通過、送出委員會。
此次修法,載明公務人員辭職,除非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否則服務機關或上級機關不得拒絕其辭職,避免「長官留人不放人走」的困擾發生;此外,也擴大公務員保障範圍,即準公務員在受訓期間即可受保障,也新增了「長官若未署名下令,公務人員可拒絕執行」等條款,更加保障基層公務員執行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