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突顯出國家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性,在台大公衛學院院長詹長權等公衛界人士疾呼下,行政院院會今(23)日正式通過《公共衛生師法》草案,原本衛福部下轄的15類醫事人員,再增加第16類專業人員,將透過國家考試與證照發放,提升公共衛生師專業能力,讓具備證照之公衛師能夠進入公部門與私部門,提升國家防疫能量,該法同時規定,政府在發生突發緊急事件時,公衛師有義務接受徵召。衛福部次長薛瑞元說明,公衛師接受國家徵召後,可以在某些場域,例如機場、社區進行疾病調查與防治方案。
台灣在這次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成績獲得國際肯定,部分係歸功於台灣公部門與民間長期培養的「防疫國家隊」,民進黨政府行政團隊當中,包括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也曾赴美國攻讀公衛領域,本次疫情發生,也讓國內公衛界主張制定《公衛師法》的聲音再度抬頭。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台灣的公共衛生學系自民國61年設立以來,每年畢業生約500名,迄今已培育數萬名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從事擘劃我國衛生醫療政策、社區衛生服務、流行病學調查研究、健康保險及衛生教育等工作。近來新興之公共衛生議題層出不窮,如SARS、禽流感、MERS、新冠肺炎等流行疫情,及社區職場健康風險、食品安全議題,均嚴重影響國民健康及社會安全。
衛福部下轄將增加第16類專業人員
石崇良指出,衛福部擬具《公共衛生師法》草案,藉由認定該類人員之公共衛生專長(專業),並推廣三段五級之公共衛生策略,以因應社會需要、增進全民健康。衛福部目前下轄15類醫事人員,在本次修法後,將增加第16類專業人員,但公衛師將不被定位為「醫事人員」。
有鑒於目前公衛師所從事之疾病調查與疾病防治工作,目前在政府部門與研究機構中,已有醫事人員或其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行部分相關業務,或是接受政府機關、法人或團體依研究計畫執行。為避免《公共衛生師法》立法後,影響目前正從事相關公衛研究之專業人員權益,本次修法特別將已從事相關領域部分之人員排除適用,換言之,上述人員無須取得公衛師證照。
誰有資格報考公衛師?政院、立院版本標準不同
另外,未來參加國家考試的公衛師是否僅能由公共衛生學系所畢業生,或修習公衛相關學程之畢業生應考?目前行政與立法部門也有不同版本。
石崇良表示,公衛師應考人員,行院版部分係規定公共衛生學系所與相關學程人員才可應考,不過立委提案版本,則是放寬為醫療相關系所人員即可應考;行政院版之所以如此訂定,是因每年具備應考資格之畢業生約有5萬名,如果把其他醫事學系,即醫、護、放射、醫檢納入,未來具應考資格的人會更多。
不過石崇良強調,無論是否放寬應考資格,考選與銓敘單位未來一定會對公衛專業有一定要求,即便開放修習一定公共衛生學分之民眾應考,在國家考試上也會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學門要求,重要核心能力包括流行病學、生物統計、環境職業安全等領域一定會要求。
石崇良表示,未來民眾取得公衛師資格後,可能在公部門或私部門服務,公部門部分,目前衛福部的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上,並沒有「公共衛生師」職系,《公衛師法》通過後,是否將新增職類,未來將與人事總處、銓敘部協調。
薛瑞元表示,民眾未來取得公衛師資格後,可以在私部門服務或自行執業,《公衛師法》同時規定,未來政府發生突發緊急事件,公衛師有義務接受徵召,接受徵召後將可在某些場域,例如機場、社區從事政府委託之疾病調查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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