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信辦近日頒布新規定,進一步控制網路新聞採編。新規規定,通過網站、應用程式、論壇、部落格、微博、公眾帳號、即時通訊工具、網路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網路新聞訊息服務,統統都要取得「網路新聞訊息服務許可」。
其他新聞採編人員應當接受政府培訓和考核,並持有廣電總局頒發的記者證。新規將使官方對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的要求保持一致。
該規定將於6月1號起開始實施。網信辦在《網路新聞訊息服務管理規定》中稱,規定是為了「加強訊息內容管理」和「促進網路新聞訊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並在相關法律下制定的該規定。
公眾利益
未取得規定的公司將不能提供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導、評論,包含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導、評論。
採編和經營也要分開,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網路新聞訊息採編業務。此外,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網路新聞訊息服務單位。違規公司將被吊銷許可,並被處以高達3萬人民幣的罰款。
谷歌(Google)、推特(Twitter)和臉書(Facebook)等網站和一些外國新聞網站在中國被禁。
但分析指出,中國近期的媒體新規定將讓中國的商業媒體更能存活。因為很多訊息提供者是網路的獨立製作人。
中國的網路媒體從業者目前很難取得活動的媒體記者證,但例如《財經》雜誌和財新網在網上有很大的粉絲群,因其有公信力的調查報導,其它門戶網站也常轉載和分享其文章。
但中國網信辦近期收緊對網絡媒體的控制,尤其是對直播平台和視頻網站的控制。
2016年兩會期間,鳳凰網「鳳凰財經」、「風直播」等欄目因新聞自採和擅自轉載外電,被要求停止更新並整改。
2016年8月,網信辦引入新規規定直播網站需要監管。同年12月,網信辦規定,每一個網路直播的主播需要持有相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