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於元月3日修正通過《地政士法》第51條之一,增列房地產交易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申報之限期改正條款,行政院長江宜樺於20日上午親自舉行記者會,宣佈修法結果不符合實價登錄精神,將於21日召開臨時行政院會,將法案移請立法院覆議。這也是江宜樺上任不滿一年以來,第二次提出覆議案。
江宜樺在記者會上表示,修法結果將使不肖業者利用限期哄抬房價,嚴重衝擊實價登錄,違反土地正義,在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後,確定提出覆議。總統府也在稍早前表示支持行政院作法。
針對修法審議期間,內政部未及時掌握訊息,江宜樺已要求內政部對法案審議的跟進與掌握加強落實,避免類似狀況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