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案 劉政鴻:錯不在我 絕不賠錢

2014-02-0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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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劉政鴻堅持,大埔案是依法奉命行事,錯不在他。(吳逸驊攝)

苗栗縣長劉政鴻堅持,大埔案是依法奉命行事,錯不在他。(吳逸驊攝)

大埔案在張藥房等4戶在獲內政部和苗栗縣雙雙不起訴後,目前擬定上訴賠償並原地重建。苗栗縣長劉政鴻7日表示,錯不在他,「賠償費用不能要縣政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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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表示,苗栗縣政府尊重中央「不上訴」決定,但事前曾經明確表達,「如果要用苗栗縣56萬鄉親繳的稅來付賠償費,我是不會接受的」。

劉政鴻指出,大埔都更案是內政部正式發文給縣政府,「我們是依法行政、奉命行事,有錯的話也錯不在我」,如果要賠償,不能要苗栗縣政府負擔,也不能處分縣府公務員在兩個前提下,縣府尊重內政部任何決定。

張藥房長子張元豪感慨說:「叫他(劉政鴻)公開道歉都做不到了,我們還能怎樣;他愛怎麼講就怎麼講,隨他啦!反正人在做、天在看。」

對於劉政鴻表態,網友心寒表示,「選舉經常聽到人說『選誰都一樣』。看看苗栗縣民選出的父母官,後悔就來不及了」、「某人(劉政鴻)不是最愛說『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等到法院定讞,地方首長還不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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