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逮捕 陸委會:中國公布相關事證前 我方不認同任何罪名

2017-05-2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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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台辦26日晚間證實,中國近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我國NGO工作者李明哲,陸委會對此發表3點聲明。圖為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資料照,顏麟宇攝)

中國國台辦26日晚間證實,中國近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我國NGO工作者李明哲,陸委會對此發表3點聲明。圖為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資料照,顏麟宇攝)

中國國台辦26日晚間證實,中國近日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我國NGO工作者李明哲,李明哲至今已被中國關押69天。陸委會指出,在中國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對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我方均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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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自3月19日自澳門入境廣東珠海後失蹤,國台辦在10天後說他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關押調查,今天宣布檢察機關近日批准逮捕。

陸委會發表3點聲明:

一、 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對外公布相關事證,以含混籠統寥寥數語交代了事,無法令全體台灣人民信服,也無法說服關注此案的國際社會。

二、 陸委會要求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中國大陸對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我方均無法認同。

三、 政府仍將協助家屬赴陸探視,並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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