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壽險發行的REITs受益人來說,他們所持有的REITs都是「鐵板」一塊,除了每年固定領約三%的固定收益,以及股價淨值會隨著房地產增資而上漲外,不像上市櫃公司股東有公司發言人可以詢問,或是有實體的股東會可以參加表達意見,REITs的受益人僅能以書面跟受託銀行「建議」,但通常受託銀行都採取「已讀不回」,讓受益人申訴無門,更遑論「活化」。
像是三年前,台北天津飯店第二代葉富國提案召開受益人大會,想將國泰一號的部分資產出售,將REITs資產活化。持有兩成國泰一號的國壽以「破壞原本穩定收租利益」為由,並由關係企業國泰建經提都更案。今年六月,新光一號小股東提案要將新光一號清算下市,也遭到大股東新壽與國壽聯手制止而失敗。
有建議權的建經公司做決定
現行制度下,REITs像是壽險業的「禁臠」,表面上受託銀行是執行者,但壽險業相關的建經公司有建議權,保守的公股銀行信託部也非專業的房產業者,大都會聽從建經公司的建議行事。
「國泰一號部分資產能夠都更,是被小股東逼出來的,不是壽險自願的。」一位REITs的受益人說,壽險業不應把想要資產活化的受益人當做「禿鷹」或是「狙擊手」,他們是在基金管理團隊「不作為」下,為了保護自己的資產而採取的行動,主管機關應正視這種「股東行動主義」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