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些年和最近揭露出來的一些涉及領導幹部的大案要案看,其犯罪情節之惡劣、涉案金額之巨大,都是觸目驚心的,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簡直到了利令智昏、膽大包天的地步!」—習近平,2013年4月19日
中國領導人像習近平這樣對幹部道德淪喪大發雷霆,現在已經司空見慣了。然而,黨國幹部會如此貪婪和無法無天一點也不令人驚訝,因為他們太容易以權換錢。既然和政府官員拉關係有這麼大的好處,黑社會當然也會來摻參一腳。在權貴主義盛行的社會,犯罪組織受到政治保護是很普遍的。也就是說,犯罪組織勾結政府官員(尤其是執法人員)正是權貴主義的特徵之一。
在後天安門時代的中國,快速的經濟發展和所有制的改變給了地下犯罪組織大好良機。隨著經濟發展,不但黑社會的傳統行業傳統行當如賭博、賣淫和販毒生意興隆,他們也把觸角伸向高利潤且能快速致富的產業,例如房地產、採礦、工程和運輸。但不管幹哪一行,地方官員尤其是執法人員的包庇是不可或缺的。而中國的黑幫老大們要從執法人員找到同夥並不難,因為這些人也都想發財致富、貪污腐敗。本章要分析被媒體高度報導的黑社會受官員包庇的案例,檢視犯罪組織和執法人員的勾結情況。我們要試著了解中國權貴資本主義最黑暗的角落,想知道黨國體制中關鍵的執法機關到底衰敗到什麼程度。我們要進一步證明,權貴資本主義已經把政府機關弄得積重難返,中國政府雖然在外表上強而有力,實則已衰弱不堪。
執法機關的腐敗與黑道滲透
中國執法機關的腐敗已是公開的事實。腐敗的程度只要看有多少警務高層因為貪腐和其他犯行(包括殺人和包庇犯罪組織)被逮捕和判刑就一目了然。根據一份不完全整的資料,光是到2011年11月份就有197個高層執法人員被捕、起訴和判刑 。其中包括1名公安部副部長、1名公安部部長助理、1名公安部的局長、7名省公安廳廳長、9名省公安廳副廳長、99名市和縣公安局局長、76名市和縣公安局副局長。主要城市和省會的公安首長也有多人落馬,例如天津、瀋陽、青島、太原、南昌、福州等等。從判刑長短可以看出他們犯罪的嚴重程度。在已經宣告其刑的案例中,有14人被判死刑,9人被判死緩,10人被判無期徒刑,5人自殺。而在這197名落馬的警界高層中,有39人(占占百分之20)明確涉及黑社會。
執法人員和黑社會勾結不難理解。黑幫老大雖然好用暴力犯罪,但正如生意人想勾結政府官員,黑社會一樣想勾結警察。好處之一是能降低不確定性。生意人若能成功買通政府官員,就確定能拿到政府合同。黑幫老大若能買通警方,就不用擔心賭博和賣淫等勾當會被查抄。另一個好處是減少競爭對手。生意人(尤其是想低價買到國有資產的生意人)買通政府官員就可以在標售過程中先排除對手。同樣的,只要黑幫老大能買通地方治安首長,就可以靠他把其他黑社會趕出自己的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