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超貸案 黃國昌點名台銀也要負責

2017-07-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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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台灣銀行在永豐超貸案也必須負上責任。(資料照,陳明仁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台灣銀行在永豐超貸案也必須負上責任。(資料照,陳明仁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0在臉書發文,點名台灣銀行在永豐超貸案中需要負責任。黃國昌指出,台銀負責超貸案的經理簡黎芬的丈夫游國治,就是永豐銀董事,兩人是有利害關係,他批評,這種嚴重違反利益衝突迴避原則的放貸,台銀竟然也閉著眼睛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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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說,在永豐超貸案中,監理機關一直避談台灣銀行的責任。他更批評,台銀與永豐共同主辦這起聯貸案,徵信大概是閉著眼睛在做的。

黃國昌指出,台銀主辦此聯貸案的經理是簡黎芬,她的丈夫游國治是永豐銀董事,也是永豐租賃的董事長,承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之命,主導聯貸案,放款給永豐餘集團有投資利益的Star City等公司。

黃國昌表示,簡黎芬與游國治的關係早已是公開資訊,在過去的財報上已清楚揭露存在的利害衝突關係。但目前為止,台灣銀行或是金管會,根本沒有任何意思要進行檢討調查。

黃國昌說,他請台銀到辦公室說明,卻對於簡黎芬主導聯貸案一事裝傻掩護,令他感到不可思議,台銀的心態就是「錢都已經還了,這種事情何必再去追究。」

黃國昌表示,台銀這種心態才會造成台灣金融秩序如此敗壞。黃國昌說,台銀是官股龍頭,納稅人和存戶的錢不是可以這樣亂搞。

黃國昌要求金管會、財政部與台灣金控的審計委員會,應徹查相關人員責任,是單純的徵信疏失?還是明知放水?不能船過水無痕。

對於黃國昌的說法,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金管會今年上半年已對台銀啟動一般金檢,與三寶超貸案無關;超貸案是否涉及利害關係人交易,需要在經過實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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