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旭伸吳奕辰觀點:台灣加入聯合國的第三種論述

2020-09-2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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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最近蔡英文總統透過其臉書頻道播放一部多語官方影片 傳達Taiwan can help的訴求,這正是臺灣力求用第三種論述加入聯合國。這「國際發展」論述,確實有別以往的只從孤兒或模範生之臺灣自身角度出發,轉而訴諸「臺灣是值得信任的夥伴,以及是值得一交的朋友」。筆者認為,臺灣一定要更具體承諾站穩更強的道德高度,在未來以更專業的方式,投入更多人力與物力資源來持續將「外交延伸到國際發展」,方有機會可以贏得更多國際友人的心。這至少包含以下六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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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古語道「人必自重而後人重」,臺灣過去因為不是聯合國會員國而難免操作金錢外交,結果部分計畫衍伸成為國際弊案,不但對外臺灣難以獲得理念相近國家的肯定,對內也抵銷國人對於外交部在其他專業轉型的努力。所以儘管不可能在短暫的未來就立刻成為聯合國會員國,但臺灣還是要不斷宣示自己就是一個正常援助國,旨在追求人道救苦與國際發展專業價值,一起幫助需要的人可以過得更好,更有尊嚴與更有價值。

入聯非一蹴可及,需長時間耕耘並與國際標準接軌

其次,Taiwan can help 必須要在援助金額上有令人信服的承諾。臺灣歷年平均投入一百億臺幣,對比每年約二十兆的「國民所得毛額」(Gross National Income, GNI),只佔有0.05%,不只低於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全球最關鍵倡議國際發展援助政策與監督的機構)會員國平均的 0.3%,更遑論 OECD 所倡議的0.7%。臺灣若要擺脫他國對其「口惠而實不至」的質疑,則需要具體承諾將以一定年限為期 (如十年為期到2030年),將臺灣的援外預算逐步提高到國際標準。

第三,臺灣需要有系統性地彙整臺灣在國際發展的具體成果。事實上從外交部歷年(2011到2020年)所公布的《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臺灣已經前往全球一百多國進行不同類型與規模,或臺灣官方或民間,或者是臺灣與外國官方或民間等計畫 (包括20多個曾經或現任邦交國,以及超過80個非邦交國),若再加上今年口罩協作又增加近十國,臺灣其實已經將其資源與知識分享給遠超過聯合國半數的國家。但臺灣從未盤整講述這些全貌,也沒有一套易讀的搜尋引擎,而英文版更是缺了好多年的資料。這造成的結果是Taiwan can help的真正成果,不僅國際間知道的人不多,連國內宣傳推廣也很有限。

第四,臺灣的國際發展成果,需要用OECD的嚴謹標準分類來與國際社會知曉。OECD 建議國際發展援助工作,分成社會、經濟、生產、跨部門、實物與預算支援、減債、人道援助以及其他等八大類、共295項援助類型目標代號(Purpose Codes)。臺灣各部會其實已經做很多,如氣象局派遣飛機在西太平洋監測颱風,就含括了OECD分類中的氣象服務(15143)、減災(43060)、防災(74020)等,但氣象局與外交部卻甚少用此代號回報,類似處境也在其他各部會如環保署、科技部、法務部、勞動部、農委會等國際發展合作計畫。唯有臺灣用專業框架綜整相關資料,才有機會更具說服力讓各國支持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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