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媒體披露,退輔會就退除役軍人年金改革事宜,檢送「年金規劃四點方向說明」宣導資料,至各縣市榮服處,以供妥善運用。
查其中之第3點方向說明:「優惠存款在改革後第1年本金全數領回,而原18%優存利息納入月退休所得,並分10年調降(每年以1.8%遞減)。」乙節;著實令人費解。
眾所周知,利息=本金×利率;若無本金,則其利息=0×利率=0。換言之,本金悉數領回後,則斷無18%優存利息之分文。而設若一如退輔會之「方向說明」,仍有優利所得,且逐年遞減1.8%,10年後始歸零成真;則不啻坐實了雇主(政府)恣意妄為,巧立名目,就退休人員之退休金,不為足額之給付,拐彎抹角的,改以18%優存利息,權充雇主(政府)應付而未付之部分或全部(一次退)退休金之故意!
站在軍公教本屬一體,「同是天涯淪落人」之立場,就軍人年改之有此一「方向」,由衷敬表樂觀其成之意;畢竟,軍人不同於一般公教,除了工作勞務之沉重負擔外,必要時尚得義無反顧的付出寶貴之生命。加之以,軍人有別於公教,「時間未到,不准退伍;時間到了,升不上去,就必須退」之「限階、限年」之限制。因此,就軍人之年改,採優於公教之方向,洵乃至為允當。
惟,亦請軍公教之雇主(政府),講清楚、說明白,其雇員之所以能有18%優存利得之真正緣由為何?究係雇主(政府)龍心大悅,額外之犒賞?抑或是雇主(政府)賴帳後,迂迴輾轉之還錢?
沒本金,有利息;天下豈有此等白吃之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