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被強暴已是一種傷害,居然還要被迫嫁給性侵犯,好讓對方規避刑罰?根據黎巴嫩的刑法,強暴犯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刑法第522條卻又補充了「例外狀況」:若強暴犯娶了受害者,就可獲緩刑,該法從1940年代開始生效,直至16日,黎巴嫩議會才終於廢除以婚姻「特赦」強暴犯的惡法。
控訴惡法將白紗當成遮羞布 女權團體長年抗爭成功
這條實施超過半世紀的不合理法條,終於在女權團體「阿巴德」(ABAAD)經年累月的抗議奔走之下遭到廢除。「阿巴德」常藉街頭裝置藝術與廣告看板等方式,試圖喚起大眾對「刑法522條」的注意,無論是被關在黃金牢籠裡的年輕新娘,或是染血、被扯得破碎的白紗意象,都在抗議「刑法522條」以新娘白紗當成性侵「遮羞布」的陋習。
黎巴嫩議會於16日投票通過廢除「刑法522條」,「阿巴德」在臉書專頁宣告勝利:「恭喜黎巴嫩的女性,今天的勝利代表女性尊嚴的勝利。從此以後,以暴力與脅迫手法犯下的強暴案與性犯罪,將不再有可能逃避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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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議員迦南(Ibrahim Kenaan)表示,刑法522條早該被廢除,「女性擁有與男性相同的權利。」他補充說黎巴嫩是自由、平等、正義的國家,因此必須讓女性不再承受如此不公義的對待,也不能再讓女性權益受到侵害。
人權研究員:黎巴嫩的女權發展仍有努力空間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的黎巴嫩研究員哈瓦亞(Bassam Khawaja)讚許黎巴嫩廢除該法,保護了女性權益,不過同時提醒黎巴嫩的女權發展仍有努力空間:「與此同時,黎巴嫩還有好幾項延宕許久的女權問題必須解決,因此黎巴嫩議會應該……立刻通過法律,終止黎巴嫩仍合法的婚內強暴與童婚。」
中東國家紛廢惡法
除了黎巴嫩外,許多中東國家都有用婚姻「特赦」強暴犯的惡法。就在黎巴嫩議會廢除「刑法522條」的2周前,約旦也廢除了類似的法律,埃及早在1999年就廢除這種俄法,摩洛哥則是因一位被迫嫁給強暴犯的16歲新娘自殺事件與另一名15歲新娘自殺未遂的事件,於2014年廢除該惡法。
人權團體希望,廢除這種惡法的風氣能在阿拉伯國家中繼續相互影響。根據「人權觀察」的調查,目前仍有「嫁給強暴犯」(Marry your Rapist)惡法的國家有北非阿爾及利亞(Algeria)、伊拉克、科威特、北非利比亞、巴勒斯坦、敘利亞、菲律賓、中亞塔吉克、數個拉丁美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