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5日下午一審判決,涉入前總統朴槿惠親信門醜聞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2015年為了接班,提供逾400億韓元賄賂時任總統朴槿惠,行賄罪名成立,此外他被控挪用公款、隱匿資產、做偽證等罪名也成立,李在鎔被判5年有期徒刑,他的律師表示將提起上訴。
李在鎔現年49歲,是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的獨子,擁有南韓首爾大學、日本慶應大學、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的亮眼學歷,2012年12月出任三星電子副會長。由於李健熙從2014年5月臥病至今,而且已高齡75歲,李在鎔早已是三星集團實際掌控者。
亖星多名高階主管遭判刑 2人當場被逮捕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7庭認定檢方對李在鎔的5項指控全部有罪,但量刑適用最輕處分。法院判定,三星電子贊助崔順實之女鄭尤拉提供馬術訓練、贊助崔順實實際控制的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構成行賄,侵吞公司資金和資產轉移出境等罪名也有罪。
法院還判處同庭受審的三星電子前未來戰略室室長崔志成、前未來戰略室次長張忠基4年有期徒刑,三星電子前社長朴商鎮獲刑3年、緩刑5年,三星電子前專務黃晟洙獲刑2年6個月、緩刑4年。崔志成和張忠基當庭遭到逮捕。
「親信門」醜聞拖垮前總統 牽連南韓最大企業集團
去年10月,時任總統朴槿惠被爆出親信崔順實干政醜聞,「親信門」醜聞特別檢察組將大企業總裁列為調查對象,李在鎔也是其中之一,檢方在今年1月向法院聲請逮捕李在鎔,並於2月進行逮捕行動。
檢方表示,李在鎔涉嫌於2015年向崔順實提供資金,換取朴槿惠政府支持三星旗下的建築公司「三星物產」(Samsung C&T)與子公司「第一毛織工業」(Cheil Industries)合併,三星物產與第一毛織合併對李在鎔繼承三星集團經營權至關重要。
朴槿惠「閨蜜」崔順實 醜聞風暴核心人物
2015年8月,三星集團以培養馬術選手的名義向崔順實掌控的德國一當地法人提供35億韓元資金,以三星電子名義購買的名馬價格也高達43億韓元。這些資金已被證實為崔順實之女鄭尤拉使用。三星還向崔順實及其外甥女張某成立的南韓冬季體育英才中心提供16億多韓元,向崔順實操控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204億韓元。
本月7日,「親信門」特別檢察官認定李在鎔等人意圖向朴槿惠及親信崔順實賄賂433億韓元(約新台幣12.5億元),並將三星集團向崔順實之女贊助鄭尤拉的馬術訓練,以及向崔順實主持的財團出資視為賄賂,而且賄賂過程還涉及洗錢、隱匿犯罪收益,李在鎔也被認定在國會從事偽證,因為他謊稱「不認識崔氏母女」。李在鎔被求處12年有期徒刑。
李在鎔:一切都是崔順實恐嚇的結果
李在鎔7日在最後陳述時依舊主張自己無罪,表示一切都是遭到崔順實恐嚇的結果。他還流淚表示(在道義上)「全部都是自己的責任」,也推說「完全無法了解起訴書記載的事實」。
李在鎔一直主張,三星為崔順實家族提供鉅額資金,是迫於朴槿惠施壓的不得已舉動。據韓媒報導,李在鎔對檢方反覆強調:「總統強迫出資,我是受害者。誰能拒絕總統的要求?」
法院:三星提供鉅額賄賂,進行政商勾結,嚴重損害國民信任
但是法院認為,李在鎔為了讓朴槿惠協助他繼承三星經營權,以贊助崔順實之女馬術訓練為名行賄,但他去年12月在國會調查聽證會上作偽證,謊稱不認識崔氏母女,對馬術贊助不知情。另一方面,三星明知冬季運動英才中心不是正常的機構,仍然贊助16.28億韓元。
法院指出,三星高層提供鉅額賄賂,挪用公司資金,將財產非法轉移至海外,事件本質是,給國民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以此作為量刑標準。不過法院也認為,與其說是被告積極向總統請託行賄,不如說是在總統積極要求下被動回應。此外,法院在量刑時也考量到李在鎔爭取經營權並非完全為了一己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