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場條例》草案開漏洞?高教工會痛批:教育部退休門神幫私校開路

2020-11-1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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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併未列草案 林柏儀:高官轉任私校門神案比比皆是

林柏儀提到,教育部先前才宣示,要參考國際經驗推動「公私併」,讓體質與資源條件較好的公立學校,能透過合併協助私校改善經營情況;也有立委建議,可以將待退私校併入公立科大為附屬專科學校,然而教育部草案卻不見公私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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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儀指出,綜觀整份草案,教育部除了將各校強制資遣教師時,應比照《勞基法》標準給付資遣費入法外,竟無任何其他實質協助教職員安置設計,在永達學院退場的案例中,65名教師退場後僅2名在他校取得專任教職,其他多數教師,只能擔任兼任教師、返鄉務農、從事體力勞動或提前退休,並發生經濟困難、家庭崩解等狀況。

對此,林柏儀批評,教育部過去20年來大量高官,包括3位教育部長、10位常務或政務次長、4位高教或技職司長等,退休後轉任私校擔任校長、副校長,主秘、講座教授等門神職位,已形成利益共生關係,此次《退場條例》荒謬的漏洞,是教育部與私校高層溝通後,教育部順其轉彎開路。

高教工會並提出5點訴求:

1.學校辦學有缺失遭「專案輔導」,即應禁止其依私立學校法改制、合併、停辦、改辦其他事業,並應全面改派公益董事及公益校長,以退場基金借貸協助輔校正常經營。

2.若最終仍無力經營待則應先行停招,待妥適安置師生至既有學生畢業或正常修業年限屆滿後,始將學校停辦與法人解散,並將校產捐贈予政府,償還借款與重為規劃使用,使基金得以永續並擴張;不應有專案輔導未達三年即可不適用退場條例規範(全面改派公益董事及停辦後即解散歸公)來退場之漏洞。

3.應禁止私校透過大幅限縮系所、清空多數師生、僅留一二科系等辦學無效率狀況,即可規避受預警、輔導、退場歸公之規範。故「全校學生數未達三千人,且最近二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六十。但宗教研修學院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辦學績效良好者,不在此限。」應恢復為應專案輔導要件,並修正現有門檻過高之預警與專案輔導要件。

4.應強化對退場學校學生及教師之具體協助與補償。

5.應由政府全面規劃學校退場後由公部門通盤妥適使用之計畫,而非任由董事會或財團有介入尋租空間。

陳書涵並表示,私立學校不論在法律或實質上都不屬私人,是政府將教育委託私人代管,若學校辦學目的已不存在,資源應該回歸公共使用,教育部說讓私校轉形是資源再利用,但要看清楚私校停辦後,資源到底是用在公共利益,或是讓董事會發大財,她並呼籲,行政院應嚴正把關,不該讓這樣的草案送入立法院,若仍以此送立院,工會會結合退場過程中受侵害的師生,更進一步進行監督甚至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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