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游錫堃11日下午在出席民進黨中常會前,控訴前桃園副縣長葉世文在營建署長任內介入淡海新市鎮開發案,原本第1期開發後,2期、3期依都市計畫法26條的規定,不得任意變更,但行政院卻在2013年4月8日核定該案2期變3期、3期變2期,游營執行總幹事、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更控訴,指該案是江宜樺核定,江應該要說清楚。
高志鵬還拿出「淡海新市鎮的都市計畫,核定3期變2期、2期變3期的公文」表示,雖然因為是電子公文,上面沒有寫院長名字,事實上這個時間就是葉還在當營建署長時,呈報給江宜樺院長核定的,所以江應該要講清楚,如果當時就覺得葉世文有問題,為何要核定這樣的變更?這樣的變更,不只是洩漏圖利,甚至有可能是弊端。
游錫堃說,淡海新市鎮在2009年、2010年土地買賣的交易筆數只有幾百筆,但2012年達到5000筆,2013年超過10000筆,換句話說,行政院在2013年4月8日核定前後,交易有異常的增加,他認為營建署在其中偷天換日,惡搞。
游錫堃質疑,淡海新市鎮現在是空屋一整排,變成炒屋的第1線,從航空城到淡海新市鎮都可以看到這個情形,新北市政府應該要站出來,不容許市民這樣被惡搞,尤其新北市長朱立倫當時也做了淡海新市鎮總體檢,報紙更有登廣告,朱應要為市民的權益說幾句話。
高志鵬說,原本3期的地價跟2期天差地遠,1期開發完應該馬上開發第2期,結果硬生生把3期改成2期1區,第2期改成2期2區,甚至還限制它未來開發,根本豬羊變色,這根本就是炒土地的禿鷹案,從交易的異常跟地價的飆高,讓人合理懷疑是為圖利原本買3期的人,江宜樺應要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