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旅會及主展的北京興旅國際傳媒有限公司曾在8月7日、8日致函觀光協會,說明費用的問題。他們除了說明因中國外匯管理的規定,而無法在觀光協會要求的限期內完成匯款之外,北京興旅國際傳媒有限公司也說,以往的場地費都是旅展結束後才支付,在7月12日的工作會議中,觀光協會曾答應,合作模式與以往相同,後來卻要求先支付場地費,如果要事先支付,就必須新增合約內容,以保障資金的使用,並寫明任何一方有違失時的責任問題。
對於北京興旅國際傳媒有限公司的說法,《風傳媒》25日致電觀光協會秘書長吳朝彥。他指出,雙方還沒有簽合約,且在7月12日的工作會議中,觀光協會就已提出場地費必須在展前支付的要求,主要的原因是,觀光協會第11屆幫海旅會先墊付的款項,「到現在還沒收齊」,「才會想說今年先收」。
中國提四大條件 要求兩旅展開幕同時舉行
吳朝彥說,提出不同於以往作法的是海旅會,在工作會議討論關於「兩岸旅展」在「台北國際旅展」中的展場位置和大小、記者會、歡迎晚宴、開幕式的時間及致詞安排等問題時,觀光協會都表示希望依往例辦理,但是,海旅會提出4項條件,包括:1、不開記者會、2、不舉辦歡迎晚宴、3、開幕典禮不致詞、4、「兩岸旅展」與「台北國際旅展」的開幕典禮同時舉行。
根據資料顯示,前3項條件,觀光協會同意,但不接受第4項。吳朝彥受訪時說,「我當場勉強同意前3項,我們還是希望能辦好旅展」,但是兩個旅展的開幕典禮同時舉行,「我無法同意」,「我們會長要去那一個?」。
兩開幕典禮同時辦 「逼會長、貴賓選邊站?」
以往兩個旅展的開幕時間都錯開。吳朝彥說,根據往例,觀光協會會長都會參加兩場開幕典禮,如果同時舉行,不只是會長、工作團隊、媒體、受邀貴賓,「難道要選邊站?」因此,觀光協會只能一再向海旅會說明,不錯開的話,難以辦理,後來海旅會也同意讓開幕典禮錯開。
而對於最後海旅會仍未能在期限前預先支付場地費,以確認參展意願。吳朝彥說,「兩岸旅展」與「台北國際旅展」是兩個連動的展覽,「民眾買一張票,可以看兩個展」,旅展將在10月27日開幕,包括宣傳、門票印製等籌備工作都要開始進行,海旅會遲遲無法確認是否參展,「時間來不及,也只能明年再辦」;此外,還有很多廠商在候補攤位,如果「兩岸旅展」辦不成,卻沒有將場地釋出給等候的業者,業者也會抱怨,為何不把空出來的場地給他們。
去年火燒車意外 兩岸旅展仍舉辦
2016年7月,中國遼寧旅遊團在台灣不幸遭遇遊覽車火燒車意外,造成重大傷亡,這起不幸事故並沒有影響到第11屆的「兩岸旅展」,僅管當時來台參加的官員層級(中國國家旅遊局港澳台司司長)比起2015年(國家旅遊局副局長)稍低,中方官員仍與當時的觀光協會會長賴瑟珍共同出席開幕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