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法案在立院推動受阻,引發社會開始討論,限制同性結婚或組成家庭是否違憲?由民間發起的模擬憲法法庭,今(14日)天舉行言詞辯論,雖然反方臨時宣布退出,今天也沒有出席辯論會,但是在場仍有不少學者專家參與,且意見不盡相同,他們共同要問,「同性婚姻到底會給國家什麼樣的利益損害?難道允許同性婚姻會衝擊異性戀婚姻?」
假如上述2個問題都不成立,台科大人社學院兼任講師、同時也是鑑定人的張宏誠質疑,現在不讓同性戀者結婚,到底可以給台灣社會和人民帶來什麼樣的好處?我們的結婚率會提高嗎?結婚後會更相愛嗎?結婚後會生很多小孩嗎?難道就沒有家庭暴力了嗎?不會有小三和小王嗎?不會離婚嗎?假如都沒有,那台灣同志為何不能結婚?
讓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一樣走上受法律保障的婚姻,張宏誠質疑這有什麼壞處?台灣的天空會塌下來嗎?台灣島會沉下去嗎?結了婚的異性戀者會因此離婚嗎?沒人敢生小孩嗎?所以台灣就要亡國了嗎?到處出現多妻多夫亂倫?還是我們要跟都敏俊這個外星人結婚?
同為鑑定人的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蔡蕙芳補充,根據中研院統計調查,推估台灣人口中有4.4%為同志,同志生活型態是社會中「正常但不通常」的生活形態,對同志是變態或疾病的誤解,其實是社會歧視,過去有國家立法禁止同性性行為的,現在也陸續廢除。
蔡蕙芳說,如果要用滑坡理論來看待同志婚姻,認為承認同性婚姻會讓人類無止盡墮落到一夫多妻、一妻多夫、近親婚或是人獸婚的開端,這是有問題的,婚姻是追求自由的善,而尊重寬容是同性婚姻的基礎。
張宏誠認為,1個違憲審查機關對於國家透過法律去限制人民的權利,應該要求國家要提出正當說理。透過民法讓同性伴侶無法享受和異性戀伴侶一樣的權利義務,到底為什麼?